首页 » 思想建设 » 理论研究 » 山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问题研究
   
山东省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问题研究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08-04-03
摘要: 新社会阶层是在当代中国改革开放大背景下形成的社会新型现象。本文回顾了新社会阶层的产生与发展过程,阐述了新社会阶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新社会阶层发展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最后面向山东省提出了保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新社会阶层,和谐社会,新社会阶层人士
 
 
  改革开放前,中国社会的基本社会结构是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一个阶层(知识分子阶层)。伴随着改革开放的发展,一个新的社会阶层从无到有,崭露头角。据了解,目前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以及从业人员人数超过1.5亿人,约占总人口的11.5%,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作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积极参与者,是经济增长的推动者,是自主创新的促进者和社会事业的践行者,在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内部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在少数人中还存在着某些缺点、错误、甚至严重的不法行为。如,偷税漏税、制假贩假、克扣员工工资、腐蚀领导干部、败坏社会风气等。还有少部分人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存在着模糊、甚至错误认识。因此,中央强调指出,既要充分肯定和发挥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对新社会阶层,中央明确了“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的20字工作方针,还提出了“以社团为纽带、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以活动为抓手”的工作方法。
  本文回顾了新社会阶层的产生与发展过程,阐述了新社会阶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指出了新社会阶层发展带来的问题和挑战,最后面向山东省提出了保障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的若干建议。
 
 
  1 新社会阶层的产生及基本特征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逐步转变,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国的社会阶层构成发生了新的变化,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
  中共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的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1] 。从而对这些新社会阶层的性质作了定论。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新社会阶层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它改变了我国原有社会结构的样式,给我国的经济和社会生活带来了持久活力。
  目前,关于新的社会阶层总人数,国家统计部门和其他部门均没有确切统计数据,据中央统战部副部长陈喜庆估算,目前的新社会阶层人数大约有5000万,但加上在相关行业的所有从业人员,总人数约1.5亿,他们掌握或管理着10万亿元左右的资本,使用着全国半数以上的技术专利,直接或间接地贡献着全国近1/3的税收,每年吸纳着半数以上新增就业人员。
  新阶层的出现,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他们具有八大基本特征:(1)由工人、农民、干部和知识分子分化形成,其实质是从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游离分化出来的一部分,形成了一个新的具有时代特色的特殊阶层;(2)相当部分是知识分子;(3)主要集中在非公有制领域,他们多数人从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思想解放,勇于开拓,敢于创新,善于经营,有一技之长,是冲破传统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后出现的一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生力军;(4)聚集了大部分高收入者,他们中的大多数人充分利用改革开放政策,已经发财致富了,成为我国现阶段的富有者;(5)职业和身份不稳定性大;在不同所有制、不同行业、不同地域之间流动频繁,其职业、身份经常变动,这种变动还会继续下去;(6)政治诉求逐步增强;(7)多数是非中共人士;(8)有不断扩大的趋势。
 
  2 新的社会阶层的发展态势
  新的社会阶层呈现快速发展和日趋活跃的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新的社会阶层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据统计,目前我国每年有近80万本科以上学历的知识分子进入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随着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必将进一步扩大。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广泛分布在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中,涉及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行业。仅以中介组织为例,既有为市场主体提供服务的机构(如经济鉴证类的律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审计、各类评估业务,测量、协调、信息咨询类,还有监督类的质量检查、计量、检验等机构),也有为各种市场交易活动服务的经纪人组织(如商品交易、金融期货市场、房地产、保险、旅游服务、科技成果转让、文艺体育、出版经纪人等),还有大量的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和商会组织。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来源广泛、构成复杂、思想活跃,不但与国内各阶层、各方面有密切接触,而且与国外组织和个人有广泛联系。他们在经济实力增强,个人财富增加后,逐渐产生政治上的诉求,参与意识不断增强,希望在国家的政治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
  90年代以来的新社会阶层的发展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绝对规模迅速扩大而所占从业人口比例不高。以私营企业主为例,至2004年6月底,全国登记的私营企业为343万户,从业人员达到4714万人,分别比1994年增长5.96倍和5.31倍[2]。但是,十几年来增长最快的个体和私营企业家,只占从业人口的5%-6%,全部新社会阶层人口之和也不足全国从业人口的13%[3]
  (二)规模和影响力增大而发展很不平衡。随着改革开放,构成新社会阶层的各种人员的规模和影响力日益扩大,但地区分布不均匀,新阶层在城市比农村的规模和影响力要大;东部沿海地区比中西部地区要大;不同地区新社会阶层的比例不一致,影响力也不一样(例如浙江温州地区私营企业主的规模与影响力要大于其它地区)。从总体上看,私营企业主在规模上和影响力上超过其它几类人员而成为新社会阶层的主体。
  (三)热衷追求经济利益并开始提出政治诉求。新社会阶层大多出现在经济文化发达的东部城市地区,他们受教育程度普遍比较高,大多把追求经济收人放在第一位,更愿意把闲暇时间花在消费娱乐上,主动接触政治活动的频率相对较低。但是,近几年来,由于其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和国家重视保护与维护公民权利,权利意识开始在新阶层中形成共识,财产权观念明显增强,并且能够运用正当的权利促成权利的法制化,最典型的事例就是他们多次明确提出“保护财产权利”的要求。
  (四)政治地位在不断提高,但是影响政治的社会组织化、制度化途径还不健全。尽管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合法化过程比较漫长,但是,实际合法地位的获得基本上与市场经济建设是同时起步的,因此,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地位得到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与改善,有一些新社会阶层的成员成为地方乃至全国人大和政协的代表,私营企业主担任各级工商联领导已经相当普遍,有些地方还大胆尝试让部分有突出贡献的新社会阶层成员直接担任政府部门领导职务。这些情况对新社会阶层的成长是十分有利的,但是由于政策的瓶颈作用,新社会阶层大多没有自己的社会组织,随着阶层队伍的壮大和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已有的一些措施和做法仍然不能够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开放的范围与程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有必要通过更加制度化的方式鼓励新阶层积极参与政治。
  3 新社会阶层对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我们党正在全力以赴地以科学发展观引领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正在大力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稳定压倒一切”是全民的共识。在党的领导下,我国新社会阶层的和谐功能将会随着社会组织化、制度化的日益健全而进一步显现出来。这些和谐功能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新社会阶层是一个充满活力的社会群体。充满活力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最重要的内涵之一。充满活力,就是能够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这些都符合新社会阶层的利益和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当是充满发展活力的社会,社会活力是社会发展的源泉,社会活力是社会进步、协调、和谐的基础和条件。社会活力不断增强,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新社会阶层的产生和发展都与社会发展活力息息相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活力,集中表现在社会成员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的充分发挥和切实保证上。社会活力既包括全社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整合力,也包括社会成员的个体活力,在这方面,新社会阶层具有明显的时代特征。他们追求社会的繁荣和发展,以利于保护和维护自我发展的权利。他们能较大胆地尝试突破各种禁锢,积极参与改革。
  其二,新社会阶层是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历史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新社会阶层以社会主义建设者的身份同广大工人、农民群众一起,成为爱国统一战线的主体。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以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作为政治基础,这正是新社会阶层的共同利益和根本愿望。新社会阶层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群体,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受过良好的教育,具有一定的正义感。他们都希望国家尽快进人一个进步、民主的社会,人人享有幸福。他们比较关注中国的统一问题,认为国家主权神圣不可侵犯,对于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的行为坚决反对。互联网曾经对新社会阶层对于“台独势力”的态度进行调查,有97%的人明确反对分裂国家,反对“台独”,认为“台独”是逆历史潮流、背叛祖先和民族的行为。新社会阶层期盼国家迅速强大起来,在国际舞台上发挥大国应有的作用,同时坚决反对霸权主义,对国际新秩序的建立表示关注。
   其三,新社会阶层是支持改革开放政策的力量。众所周知,发展是硬道理。中国所有的社会矛盾都只能在发展中得到化解,在改革开放中得到解决。改革开放是中国的生命线,新社会阶层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大受益者,因而他们也是现行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的认同者。对于我国现在的改革开放,他们持积极肯定的态度,并且对我国根据自己的国情选择政治体制和发展道路有着深切的认同性。
  其四,新社会阶层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力量。一般来说,新社会阶层的形成是得益于现存秩序,他们是国家现行政策的最大受益群体和得利者,他们对社会主流价值与现存秩序有着较强的认同感,是现有秩序的支持者。当社会矛盾激化的时候,由于大量新社会阶层的存在,他们往往能够对社会对立与社会矛盾起到缓解作用。我国新社会阶层形成于改革开放时期,其财富的积累大多数是靠在较为安定的社会环境中不懈努力而获得的。他们知道“和谐”对自己而言意味着什么,因此,他们最担心的是政策的变化、环境的不稳。所以,他们在认同现存政策的同时,对于剧烈的社会变革,更多的表现为一种求稳心理,并且表现出一种较强烈的包容心态。
  其五,新社会阶层是社会发展的促进力量。新社会阶层拥有诸多优势,如知识优势、技术优势、资金优势、人才优势等等,是一个强调自我、追求自我发展的群体。他们往往是社会进步的力量,所以,他们拥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促进经济发展是新社会阶层对社会的最大贡献,在政治发展方面,他们同样也有贡献,因为新社会阶层在追求财富与自我价值实现的过程中.他们的利益时常受到权钱交易、官僚主义的伤害,以及受到来自经济领域不公平竞争的影响,因此,他们希望我国的民主与法制进一步完善,希望我国通过渐进的政治改革与民主法制建设,消除不合理的社会因素,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社会环境,更好地保护他们的合法权利。这些愿望和要求,同我国政治发展的方向是一致的,是符合时代潮流的。因为民主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最根本的指导原则和运行机制,也是最根本的政治保障。
  此外,新社会阶层还具有许多社会功能,如引进外智和外资、发展科学技术、参与社会慈善福利事业等等。尤其在吸纳公民就业和增加政府税收方面,发挥出非常突出的作用,作出了非常显著的贡献。很显然,这些功能都是积极的。事实表明,改革开放以来,新社会阶层的和谐功能总体而言是主要的,其主流政治价值与政治行动与政府是保持一致的。
   4 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新社会阶层作为中国一个具有重要经济影响力的群体,其出现不可能与冲突无关。事实上,新社会阶层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或多或少地会伤害其他群体的利益,客观上形成社会冲突。事实表明,各种类型企业的劳资冲突情况是存在的。经调查,私营企业劳资双方没有或很少冲突的仅占总数的20%,比其他类型企业的比例都高,而认为私营企业劳资双方有严重冲突的人占总数的11.5%,又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的比例闭。这些显性的社会冲突会间接地影响到政治和谐,如果私营企业中劳资冲突加剧,发展成为普遍的矛盾,这些矛盾最终将诉诸政府,成为一个政治问题。
  新的社会阶层人士队伍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和亟待解决的问题。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内部构成复杂,素质参差不齐,在少数人中还存在着某些缺点、错误、甚至严重的不法行为。如,偷税漏税、制假贩假、克扣员工工资、腐蚀领导干部、败坏社会风气等。还有少部分人对我国的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存在着模糊、甚至错误认识。如有少数新社会阶层成员利用他们获得的活动平台和政治资源贪赃枉法,严重地影响到新社会阶层的政治声誉,精英人党、精英当官等受到质疑。而双重管理体制所塑造的新社会阶层对政府的依赖关系,使它们自身发展的空间也受到了限制。另外,还有一种被称为“政治馈赠”的做法,弊端很大。所谓“政治馈赠”就是以经济贡献大小来提干和择官。据《人民日报》揭露,在河北清河县,私企老板连续3年累计纳税超过100万元,就可以得到一个副科级干部职务,该县目前至少有近LO个私营企业主到清河县法院、劳动局等部门担任领导职务;在吉林省江源县,凡年利税或扭亏50万元的私营企业主,可直接录用为副科级公务员,近10年来,先后有25个农民身份的企业主被提拔为副镇长。新社会阶层这样参与政治,强化了官僚与资本的进一步结合,既加剧了腐败现象的发生,又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并且严重背离了党的干部政策,是完全要不得的。
  因此,中央强调指出,既要充分肯定和发挥新的社会阶层的重要作用,又要加强教育引导,促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
  5 保障山东省新社会阶层人士健康成长的的若干措施建议
  新社会阶层人士的健康成长对于我国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中发【2006】15号文件强调了开展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意义。文件指出:“广泛团结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是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的需要,是巩固和发展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需要,是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需要。”
  为了团结和引导新的社会阶层人士更好地发挥积极作用,根据山东省的实际情况,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建议:
  [1] 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新的社会基层人士的基本情况。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热情关注,切实解决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知之不多、知之不深、知之不真”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弄清真实情况。特别是各级统战部门,应该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新的社会阶层状况的调查研究,掌握大量第一手资料。在广泛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联席会议,与相关政府部门和团体共同研究,确定行业代表人物名单,建立数据库并进行滚动调整。主要以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基础,逐步向新的社会阶层其他群体拓展。
  例如,可以开展对律师、注册会计师等社会专业人士的调查研究,了解掌握了这一群体的基本情况、思想状况、主要特征,以及统战工作延伸到这个群体的必要性、紧迫性和工作思路等;对私营企业主等工作有基础的代表人士,可以通过各级工商联及相关行业协会组织来调研分析;对科技企业创业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中的代表人士,可以借助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333人才培养工程”等途径建立各类人才资源库。
  [2] 提高新阶层人士的政治地位
  许多新的社会阶层的出现,加速了社会分化过程,同时更造成人们观念和思想的深刻革命,带来了广泛的社会自主和审视意识。在此基础上,公众日趋强烈的自主意识,其作用于政治和社会各个层面的影响也正变得日趋强烈。他们迫切需要通过政治参与表达自己的利益要求,并积极参加政策体系对社会利益的分配,从而使社会利益分配对自己更加有利。新社会阶层是利益主体意识觉醒较早,并且对政治体系利益分配最敏感的阶层。他们在成长过程中,也最早感知政治体系对利益分配的重要作用。因此,要争取新社会阶层并使他们称为统战工作中坚定的一员,必须在政治上提高他们的地位,允许他们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积极培育新社会阶层人员参与到政府、人大工作中去。
  一是吸收其中的先进分子入党。要吸收一批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非公有制代表人士中的优秀分子加入中国共产党。要发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的作用,利用自身的思想政治优势,把共产党人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社会主义的先进道德观移植到非公有制企业中来,全面提升企业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形象文化建设的层次和品位,为非公有制企业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
  二是要尽可能拓宽参政议政的渠道。新阶层要求表达和参与政治的愿望已越来越强烈,目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中有17.4%的私营企业主是各级人大代表,35.1%的私营企业主是各级政协委员,有相当多的人次入选各级工商联领导机构和领导班子[4]。这充分说明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和社会贡献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同。然而,这个比例还不协调,要根据当前我国社会阶层结构变化的情况,调整政治参与政策,使政治参与和社会阶层结构的变化更加协调。在人大、政协方面,要适当增加和提高新阶层代表和委员的名额比例,注意引导和吸收他们参政议政,高度重视疏通他们表达自己利益要求的渠道,同时,还要坚决禁止变相以财产规模确定政治参与资格甚至贿选的现象。此外,从适应民主政治和公民社会的发展要求,我们还可以进一步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的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使之成为有利于反映、协调、维护和引导新阶层利益的新的组织形式,从而把各种新阶层的政治要求纳入到多党合作、民主协商的政治框架和制度中来。
  [3] 重视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工作
  要把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选拔纳入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按照有较高政治素质、有较大社会贡献、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在所联系阶层中有较大影响的标准,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有重点地培养选拔,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队伍。
  中央统战部在这方面已经做了大量的工作。从2004年起,中央统战部每年都会组织一期新社会阶层人士理论研究班,每期约四五十人。培训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和到革命老区、艰苦地区实地参观考察等。通过培训,有效提高了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特别是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和谐共处能力。这些参加培训的学员大多被纳入到了中央统战部的后备人才库。从2005年开始,中央统战部等部门连续举办了两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评选,第一届当选的全都是私营企业主,而去年的99位获奖者中,有11位是新社会阶层中的自由择业知识分子。另外,中央统战部正在着手建立新社会阶层的评价体系,该体系的出台,将为对新社会阶层人士的评价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4] 拓展工作渠道和载体,加强与新社会阶层人士的沟通交流
  2006年,中央统战部牵头建立了由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等行业协会参加的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联系会议制度,构建了有效的工作平台和良好的工作机制。山东成立了社会新阶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全国青联增设社会团体和中介组织界别,这些举措都很有效地促进了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开展。
  今后应继续通过座谈会、茶话会、谈心交友、走访慰问等传统方式,向新阶层人士传达中央精神、宣传有关政策,及时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切实帮助他们解决问题和困难。同时,又要根据新的社会阶层的特点、爱好和需求,通过举行沙龙聚会、高层论坛、外出考察等方式把他们吸引和凝聚起来,从中加强与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的联系与沟通。
  [5] 为新社会阶层人士创造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
  伴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壮大,制约非公经济发展的一些消极因素也逐渐暴露出来。有的政府部门和社会对其积极作用看得少,指责得多,甚至错误地加以限制;服务少,管理多;支持少,检查多;对非公企业正当经营的保护还不够;有些政府行政管理部门以罚代管、取代指导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个体、私营经济普遍受到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和强制性乱集资等“四乱”的侵扰;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力度不够,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地方金融体系不完备,等等。
  针对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负担过重、阻力较大等问题,要充分发挥工商联桥梁、纽带和助手的作用,积极为非公企业排扰解难。要着眼于非公经济的健康发展,积极帮助非公经济人士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尽力减少阻碍非公经济发展的束缚和羁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提高素质,不断增强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逐步建立现代化企业制度,在激烈的国际竞争和市场竞争中发展壮大。要努力为非公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使他们坚定在党的领导下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做到爱国、敬业、诚信、守法,做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
  [6] 加大引导力度,防患于未燃
  新的社会阶层队伍不断发展的同时,也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比如,一些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亟待提高;有的偷税漏税、制假贩假、走私贩私;有的拉拢行贿、腐蚀国家公务人员;有的比阔斗富,挥金如土,骄奢淫逸,有的甚至勾结黑社会势力为非作歹,等等。这些问题如不及时加以教育引导,势必影响和破坏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
  因此,对新社会阶层人士尤其是其领袖人物,平时应多沟通,多教育,多引导,以防患于未然。一要积极推进非公企业文化建设,大力加强非公企业精神文明建设。按照“爱国、敬业、诚信、守法”的要求,加强对非公经济人士的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和法律法规、职业道德教育,特别是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企业员工队伍,树立社会主义义利观,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理念、价值观念和道德规范。二要按照“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在继续做好现有代表人士工作的基础上,注意加强同高科技企业和股份制企业中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的沟通与联系。积极稳妥地扩大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在人大、政协和工商联的安排,把他们的政治诉求引导到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轨道上来,从而把广大非公人士最大限度地团结在党的周围。三要认真贯彻“团结、帮助、引导、教育”的方针,深入开展“致富思源、富而思进”的思想教育。通过学习参观、定期交流座谈和宣扬先进事迹等活动,使非公经济人士懂得,他们是改革开放的受益者,得益于党的好政策,没有国家的繁荣富强,就没有非公经济发展的良好的社会环境。个人富裕要带动他人富裕,共同富裕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7] 要以社区为依托,以网络为媒介,有效开展新社会阶层人士的统战工作
  由干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基本上都是“社会人”,沿袭传统的通过行政单位开展这一群体工作的方法已不合适。然而,他们在社区创业、在社区工作、在社区居住,与社区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在社区建设和管理不断得到加强的今天,社区已经成为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统战工作的重要阵地[5],应深入总结有关社区的实践经验,研究和探讨依托社区开展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统战工作的有效载体和途径。
  以网络为媒介,注意运用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建立与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的联系,掌握情况、宣传政策、进而开展工作。面向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建立论坛式网站,使党和政府的声音及时传递给新的社会阶层成员,了解这一群体的利益诉求,解决他们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也增加了新的社会阶层成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渠道。而且通过网上报名、网上通知,引导成立了各种团队,如篮球队、乒乓球队、羽毛球队等,组织各类活动,增强他们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参考文献
 
[1] 《党的十六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编写组. 党的十六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M].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 2002
[2] 参见《2005年社会形势分析与预测》,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3] 李强.转型时期中国社会分层.辽宁教育出版社,2004年
[4] 白继英.统一战线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J]. 广东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05, (1).
[5] 中共上海市委统战部课题组,依托社区做好新的社会阶层成员的统战工作,2006,(3)
 
(鲁东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李仁璞)
   
« 上一篇:“实施中华民族凝聚力工程的方式与载体” 课题报告
» 下一篇:修身立己 共赢和谐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13436387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