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8-03-02   点击数:104707

 

随着现代化进程的推进,文化资源不仅成为一种生产力,更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实力的重要指标。开发利用文化资源已经成为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的主要路径。山东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地域文化特色鲜明,是典型的文化资源大省。作为文化大省,山东要实现从文化大省到文化强省的跨越,关键是把丰富的文化资源转化成现实的文化产业优势,为此,山东文化强省建设必须博采众长,创新文化内容和形式,加快文化资源的产业化发展,以进一步促进文化产业做大做强。

一、山东省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缺乏整体规划,重复建设现象突出,造成文化资源浪费和破坏

目前,对山东省文化资源的数量、质量、种类、分布等还没有一个科学的统计、分析和评估,缺乏整体的规划。各地区文化资源整合观念不强,缺乏全局性眼光与高度,各自为战,导致重复建设现象突出和文化产品的同质化。同时,由于地域性的限制,很多具有开发价值和潜力的文化资源至今没有被充分利用,甚至一些优秀民间文化资源已经有被同化的倾向,造成文化资源的浪费和破坏。

(二)文化资源内涵挖掘不深,影响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形成

山东省文化资源开发利用缺乏创新意识和产业意识,过于强调对文化资源的直接利用和历史复原,文化产品虽然有精品力作,但由于文化资源内涵挖掘不够深,未能把丰富的文化资源有效转变为产业核心竞争力。例如,“一山一水一圣人”文化品牌,可以加大“山”、“水”、“圣人”内涵深入与外延的拓展,注意区域内文化资源的关联性和互补性,加强文化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互补,加强与相关产业的联动,形成有效的产业链,建设国家级、世界级文化产业品牌。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不够,损害文化品牌建设基础

山东省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但非遗保护仍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对非遗的保护力度不够,保护方式不完善,非遗保护的重大问题缺乏理论支撑,全社会非遗保护意识和参与意识有待加强,尤其是,非遗保护队伍和传承队伍后继乏人。很多非遗资源如聊城八角鼓、高密剪纸、山东梆子、黄河号子等已成为濒危文化艺术,缺乏生产性保护和传承,文化品牌建设的基础遭到损坏。

(四)开发与保护不协调,导致文化资源的不可持续利用

山东省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不协调。一方面,对于文化资源保护的认识不到位导致开发不足。单纯采取展览馆、博物馆式的“归档”和“保存”,意义有限,只有让百姓使用和赏鉴,让所有者从中获“利”,文化资源才能持续地存在和利用下去。另一方面,文化资源过度开发,开发性破坏严重。如许多古迹、文物被改头换面,重新包装,失去了原貌,许多民间舞蹈、仪式、风俗习惯被庸俗化、简单化,失去了原有的神韵,有些甚至是毁灭性破坏,导致其不可持续利用。

二、进一步加快山东省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打造“三区、三园、三带”区域性标志品牌

通过资源整合,合理布局,“三区、三园、三带”的发展要不断创新,优势互补,突出产业特色、地方特色、文化特色,打造区域性标志品牌。(1)三大文化产业集聚区:重点突出以青岛为龙头的滨海文化和近现代文化资源特色;以济南为中心的齐文化、泰山文化、黄河文化、泉水文化资源特色;以济宁为支点的儒家文化、运河文化、水浒文化、红色文化资源特色。(2)三大文化产业园区:组建孔子文化产业集团,集孔子文化产品创意、科研、生产、服务、销售于一体,带动园区文化保护和发展;突出齐文化精神价值,重点研发齐文化剧目、动漫、影视、旅游、艺术品等齐文化系列产品;突出民俗、影视、书法和红色文化特色,重点开发山东红色文化旅游。(3)三大文化产业带:黄河文化产业带要加强沿黄区域协作,推动文化经济规模的快速发展,形成文化生产力高度聚集;运河文化产业带要集文化开发、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民俗风情于一体,形成个性鲜明的文化产业带;滨海文化产业带要整合开发山城相连、海天一色的旅游胜地,促进文化与现代产业融合发展,成为具有休闲、娱乐、游览、度假和展示功能的知名文化产业带。

(二)重点突破,打造齐鲁文化“三大品牌”,提升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

山东省作为一个文化特色、资源禀赋、内部发展条件有较大差异的省份,文化资源的开发不能一个色彩,一片平地,色彩斑斓又群山争峰,才能保证竞争力和生命力。因此,要挖掘齐鲁文化资源,注重深层次开发,实现历史与现代、传统与时尚对接,重点打造齐鲁文化“三大品牌”:一是打造齐鲁文化旅游品牌,唱响旅游强省的主旋律。主要包括“东方圣地”、“仙境海岸”、“平安泰山”、“齐国故都”、“天下泉城”、“儒风运河”、“水浒故里”、“黄河入海”、“亲情沂蒙”、“华夏龙城”十大文化旅游目的地品牌。二是打造齐鲁文化展示品牌,用特色文化展示山东魅力。主要集中力量办好“五节三会”品牌:即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泰山国际登山节、青岛国际啤酒节、潍坊国际风筝节、济南泉水文化节、济南国际旅游交易会、山东省国际文化博览会和青岛对外贸易洽谈会。三是打造齐鲁文化学术品牌,丰富齐鲁文化资源。以齐鲁文化研究院为依托,联合国内外相关科研资源和力量,进行齐鲁文化研究,具体包括文献整理与研究,协助政府部门对山东文化资源做出科学统计、分析和评估,定期举办高水平文化学术论坛,增强齐鲁文化的国内、国际影响力。

(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产性、开发性保护

据统计,截至2016年底,山东省共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17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751项,涉及民间文学、音乐、舞蹈、美术、杂技、传统曲艺、手工技巧、民俗、中医药等方面。要明确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不仅需要简单的保护和抢救,更需要以创新的方式将其开发用于文化生产。如非遗的动漫影视开发,既摆脱了非遗传统的表达形式,适应现代文化消费需求,又能借助现代信息技术充分展现非遗文化内涵与魅力。只有重视并利用起这些非遗文化资源,才能为其保护提供持续的动力,为山东省文化品牌的建设打好坚实的基础。

(四)设立山东省文化发展基金,为文化资源开发项目提供资金

文化资源产业化的发展需要良好的外部条件,尤其是资金的支持。山东省要多渠道筹集山东省文化发展基金,逐步壮大基金规模,同时,要通过规范、合理的资金运作,最大程度地实现基金的保值、增值,加大对新兴文化产业的扶持和导向作用。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要探索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利用文化发展基金为一些具有重要价值的文化产业发展项目提供融资担保或贷款贴息。此外,设立山东文化补贴基金,补贴基金的资助依据是该企业对GDP增长和就业增长的贡献值;设立文化担保基金,通过政府出面与民间资本和其它商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为文化企业提供资金。

(五)建立山东省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提高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搭建专业学术咨询平台,设立山东省文化资源产业化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帮助对省内文化资源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记录,建立统一的文化资源数据库,统一科学规划和开发。同时,在开发过程中不断对文化资源及其所处环境的改变进行评估,并对文化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做出相应调整,从而实现保护与开发的动态平衡。召集国内外相关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不定期地对涉及山东省文化产业发展的一些重大课题、项目进行深入调查和研讨,为相关的政府部门提供科学的决策咨询建议,为各类文化企业分析政策和市场导向,为企业建立合理的结构、体制和机制提出科学建议。(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