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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件

《九三学社章程》第一章第一条规定:“从事科学、技术工作以及高等教育、医药卫生等方面的高、中级知识分子,赞成并愿意遵守本社章程,可申请加入本社。”为了参政议政工作的需要,可适当发展一些从事文化、财经、政法等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及政府部门有较强代表性的优秀知识分子。

二、申请

愿意遵守九三学社章程,自愿要求加入九三学社的同志,由本人向有关基层组织递交书面申请及详细的个人简历。申请人应在书面申请中表述对九三学社的认识、为什么加入,加入后如何发挥作用等。

三、考察

1、基层组织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进行初步审查,凡符合发展条件的,即可确定其为培养考察对象,并应及时与申请人所在单位中共党组织和统战部门沟通情况,听取意见;

2、基层组织应指定专人与申请人保持经常性联系,帮助申请人了解社的历史、性质、任务及有关统一战线、多党合作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对其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

3、申请人的培养考察期一般为6个月,时间从递交申请书之日算起;此期间,可邀请申请人参加本党派的有关活动,使其加深对本党派的认识和了解。

四、审批

1、申请人考察期满并合格后,应由申请人填写《申请入社登记表》,要有两名成员作介绍人,介绍人可由申请人自己约请,也可由基层组织指定。

2、基层组织应召开社员大会或基层委员会议讨论,由介绍人负责介绍申请人情况,经表决多数通过后,上报社市委或社省委组织处。

3、社市委组织处对基层组织所报材料进行审查(社省委直属基层组织所报材料由社省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并到申请人所在单位党组织征求意见,取得书面考查材料后,报社市委主委会议审批(省直属基层组织报社省委主委办公会议审批)。

五、备案

1、经社市委或社省委审查批准后,层报社中央备案。社员的社龄从社市委或社省委批准之日起计算。

2、待社中央备案后,将入社审批材料存档,并将批准入社通知发给基层组织、本人及所在单位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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