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九三学社社员赵子莹获评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2022-01-13   点击数:19555

近日,淄博九三学社社员、九三学社淄博市桓台基层委员会副主委赵子莹被评为2021年度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



从事检察业务管理工作的她,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一直把司法为民作为办案工作的宣传理念,立足更严标准、更高质量,积极开展多角度、深层次的办案活动信息撰写、归纳调研工作,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了解、支持。

——在《人民日报》及正义网(《检察日报》旗下网站)上发表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信息《淄博桓台:法不能向不法让步,已公开听证程序保障正当防卫准确适用》,向社会传递了“邪不压正”的司法立场,引领、重塑正当防卫司法理念,大力弘扬社会正气。

——主持成稿的《关于新时代检察委员会办事机构规范化建设的研究与探索》获全省检察机关“新时代检委会工作规律暨企业合规问题探索”征文获奖情况通报二等奖。撰写的获奖信息《喜报:人民检察杂志社 、山东省检察官协会、山东大学联合组织征文活动获奖!》被《人民日报》刊发。

——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进行《民法典》宣讲,并帮助部队搜集整理《民法典》宣传图片、巡讲视频、知识要点等学习资料,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谱写了民拥军、军爱民的美好篇章。

这份荣誉,是办案团队力量的凝聚,是鼓励,更是鞭策。赵子莹表示,她将珍视这份来之不易的荣誉,恪守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检察职业道德,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