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独生子女就业应出台优惠政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4-17   点击数:18010

临沂市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临沂市委副秘书长魏孝贞说: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这一政策的出台顺应民心也合乎国情,为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问题提供了人口方面的保障,但独生子女就业问题,也就是保障问题仍需党和政府的特别关注,对独生子女应出台就业方面的优惠政策。

 

众所周知,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末,我国推行独生子女计划至今已有三十多年的历史,第一代独生子女早已成家立业,而由独生子女加父母组成的独生子女家庭也成为城市中最基本的家庭模式。据初步调查,我国目前独生子女人数超过1亿人,占总人口的8%左右。随着社会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家庭养老问题就自然摆到独生子女面前: “独一代”处在“421”的上有四老下有一小的压力之下,若在成家后找不到工作,不仅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给社会带来严重危害!独生子女的就业问题已摆在面前,必须破题求解。因此,特建议:

 

一、政府出台优惠的独生子女招聘安置政策。对那些“统招”大学毕业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招考时可采取独生子女“加分”政策,在同等条件下,应让“独生子女”优先就业;对那些“非统招”大学毕业生或大中专毕业生,政府也要制定相关政策,给他们参加招聘的机会,享受同等学历参加“招聘”或“招工”的待遇;对那些没有考上大学的独生子女,也要通过政府的牵线搭桥,为他们安置相应的工作。

 

二、全社会特别是用工单位应伸出援助之手,规范平等竞争的就业秩序,为独生子女就业开“绿灯”。对于政府难以安置的待业独生子女,社会各界,特别是大中企业,应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解决就业难题。废除在招工用人方面的“身份”歧视,让他们能够通过平等竞争,谋求自己合适的岗位。

 

三、政府出台专门的独生子女辅助优惠政策,支持和鼓励学有专长的独生子女自主创业。一方面要给予初入职场者加以引导,享受免费就业培训;另方面给予他们政策方面的一些倾斜——可在办理“营业执照”、小额贷款以及贴息等方面给予特别优惠,使独生子女创业享受到政府补贴和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