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度重视跨区污染现象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4-05-04   点击数:18759

东营市政协常委、垦利县政协副主席徐冬梅说:工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不少地区都有一批高污染高耗能的产业,然而多数地区产业规划布局各自为政,互不衔接,两省、两市、两县,甚至两镇之间习惯性地把重污染企业规划布局到行政区边界,从而引起越来越多的跨区污染事件。同时,由于环境执法区域性明显,环境责任跨区追究机制软弱,一些“土小”污染企业善于与执法部门打游击、捉迷藏,难以实施有效监管和查处,致使跨区污染矛盾升级。

 

2013年9月份国务院公开发布了《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了要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区域环境治理,为解决跨区污染提供了指导性的意见。为此建议:

 

一是已签订治污责任书的各地市,要严格按照责任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力求各项工作任务做深、做细、做扎实。探索建立跨界环境保护协调机制,研究出一套科学合理并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通过合作编制环境防治规划,把相关防治内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建立配套的评估机制,落实有监督效应的工作评估机制,以检查、督促、评估规划的落实程度,保障其有效实施。

 

二是重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环保部门对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布点监测,发生空气污染时能及时对污染物进行定性、定量分析,同时充分利用新闻媒体、举报电话等方式,积极收集污染线索,使跨辖区空气污染问题尽快得到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