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陆琳与烟台社会大学

发布日期:2021-08-27   点击数:101973

于陆琳的父亲于丹绂是清末最后一期举人,也是中国派往日本的留学生之一。于陆琳兄妹6人,都受到了良好教育,具有很高的文学修养和炽热的爱国情怀。兄妹中,二哥、三姐和小妹于陆琳都投奔了延安。她的三姐于陆华(后改名于若木)嫁给了新中国元勋,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和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陈云。

从1982年起,年届花甲的于陆琳积极参与了北京市第一所民办大学——中华社会大学的工作,并先后担任教务长、副校长、校长。正是由于这层关系,于陆琳与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产生了交集。

改革开放后,各行各业迅速发展与人才的严重短缺产生了矛盾。感受于此,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产生了举办民办高校的想法。

1988年4月23日,社员、中国煤炭经济学院教授陈铨、郑言到社市委汇报与北京中华社会大学协商筹办烟台分校情况及北京中华社会大学校长于陆琳的支持意见。

在此情况下,社市委主委方广威、秘书长陈邠源等立即向市政府、政协进行汇报,并与教育部门沟通,均得到了大力支持。

5月21日下午,于陆琳校长一行4人亲自到达烟台指导工作,并与市政府副市长姜代晓交流。5月23日上午,陆琳校长一行与市政协、社市委相关人员座谈研究了创办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事宜,并就董事会人选、办学方案、机构设置、分校印章、学历问题、办学资金、招生问题等进行了详细研究。

当日下午,又举行了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筹办座谈会。于陆琳校长及市领导姜代晓、王书臣、李皆荣,社市委主委方广威、秘书长陈邠源及相关人员参加会议。会上,于陆琳校长首先介绍了北京中华社会大学办学情况与经验体会。会议经过深入讨论研究,达成以下共识: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的办学宗旨是为烟台社会经济发展、改革开放培养高级人才,尝试教育改革新途径;办学关键是质量,注重教学,严格管理,采用淘汰制,招收高考落榜生,宽进严出;加强师资和干部队伍建设,择优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辞退;专业设置不能脱离国家和当地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烟台是对外开放港口城市,目前可考虑外语和国际贸易等方面的专业;关于收费标准,掌握较低标准,略有积余原则;关于承认学历问题,省里有意见,地方学历表示支持,省里没有意见的,地市政府要下文。

随后,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始终把筹办社大烟台分校列为中心工作中的第一任务,社市委领导全力以赴,相继召开社市委会议、办学筹备组会议、调研会等共15次,研究讨论办学的各项工作,把办学任务逐项分解落实,分头承办,加强筹办组统一指挥调配力度。

经过4个多月的努力,在市人大、市政协、市教育局等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我市第一所民办大学经烟台市政府批准正式成立。

1988年8月23日,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董事会在中国煤炭经济学院成立,于陆琳再次来烟参加会议。会上,方广威主委介绍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筹办情况及过程。会议选举产生了学校董事会,校长由于陆琳兼任,社市委主委方广威任常务副校长。

1988年10月15日下午,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建校开学典礼在虹口宾馆隆重举行。市领导王书臣、李皆荣等领导,全体董事会成员,新闻单位记者和88级全体新生共200多人参加典礼。

社市委主委、分校常务副校长方广威同志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市级领导和各单位领导相继致贺辞,热烈祝贺我市第一所民办大学开学,并勉励学生努力学习,把自己培养成一名合格的建设人才。学生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相继发言。烟台电视台、烟台广播电台、烟台日报、烟台晚报相继作了我市第一所民办大学开学的新闻报导。

1989年,针对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办学实际情况,遵照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的通知精神,10月12日社市委全委会议研究,并和社大校务委员会商定,将中华社会大学烟台分校改名为“烟台社会大学”、并以〔1989〕教字第04号文报市教育局请准予备案。

烟台社会大学培养了外贸会计、外贸英语、商业企业管理、国际贸易等社会急需的各行业人才数百名,不但改变了这些人的人生走向,也为烟台的发展注入了一大批高层次的人才。烟台社会大学开创了烟台市民办大学的先河,在九三学社烟台市委社会服务工作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烟台社会大学举行仪式给优秀学生颁奖)

虽然烟台社会大学脱离了中华社会大学,但在这一过程中,于陆琳校长给予的大力关怀、支持、指导和帮助,是烟台社会大学能够开办的关键因素之一,是必须始终铭记的。


   注:本文由社市委机关整理,资料主要来自于《他影响了中国:陈云》《烟台九三学社简史(第一部)》。(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专职副主委  张桂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