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3-01-19 点击数:36749
数字经济是以数字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现代信息网络为重要载体,通过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速重构经济发展与治理模式的新型经济形态。近几年,山东数字经济发展迅速,增长良好,但在高质量发展方面仍存在提升空间。
一、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现状
(一)数字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的《数字中国发展报告(2021年)》,山东数字化综合发展水平位列全国第六。截至2022年上半年,山东省数字经济总量排全国第三,突破3.5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43%。其中,软件业务收入4144.1亿元,增长17.8%,跃居全国第4位;电子信息制造业营收2430.3亿元,增长16%,高于全国1.2个百分点;电信业务收入440.5亿元,增长11.7%,高于全国3.4个百分点。
(二)数字经济基础优势明显。全省5G基站数量超14.9万个,建成覆盖16市的全球首张5600公里确定性网络,济南、青岛、日照3市率先建成“双千兆”城市。各类数据中心达220个,在用标准机架数超过24万,初步建成“1+3+34”(1个国家级区域中心、3个省级区域中心、34个省级行业中心)“山东工业云”体系。物联网终端数超过1.4亿个,接入流量居全国第一。济南、青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开通运行,山东成为全国唯一一个拥有2个国家级直联点的“双枢纽”省份。
(三)数字产业持续优化。截至2022年6月,山东境内注册的数字经济四大核心产业存续企业超过21万家,有27个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369个省级“优秀”“重点”的项目资源和数以万件计的专利著作。根据《山东省2022年数字经济“重点突破”行动方案》规划,今年是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重点突破”年,山东16个市和136个县(市、区)还将培育“百”余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扶强“千”余家数字经济龙头带动企业,推动“万”余个数字经济项目签约、落地。
(四)政策支持力度逐渐加大。2019年以来,先后出台《数字山东发展规划(2018~2022)》《数字山东2019 行动方案》《山东省支持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2021年,印发《山东省“十四五”数字强省建设规划》。围绕数字经济重点领域编制了一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评定了省级数字经济园区与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瞄准优秀产业集群倾斜政策、注入资金,持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激活集聚效应。
二、山东省数字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程度不够。实体企业数目大且涉及领域广,但许多企业数字化转型不理想,跨行业融合不足。青岛、济南在数字经济方面取得了一些成果,但整体动力不足。很多企业认识不到产品制造全生命周期该如何挖掘数据,达不到提升产品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的效果,不能很好实现生产的数字赋能。
(二)数字经济竞争优势不明显。数字经济竞争优势不明显,产业高端环节布局不足,缺少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企业,与北京、上海、广东数字经济规模占 GDP 份额相比,山东差距较大。
(三)数字经济企业创新能力有待提高。数字企业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还有待提升,数字平台类企业、数字赋能等新业态发展居于初始阶段,互联网企业的创新能力还有很大空间。对核心元器件、高技术工业软件等核心技术没有自主产权,关键技术缺失。
(四)全省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山东省数字经济新一线城市为青岛(17位)、济南(18位),二线城市2个,三线城市9个。目前我省数字经济三线城市多依赖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数字产业化尚未找到突破口,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聚集能力较薄弱,产业发展潜力仍需挖掘、发展方向仍需规划。各地市数字经济发展不均衡,以济南和青岛两市为增长极,发展较快,但与国内先进省市相比,差距明显。
(五)省内数字经济人才匮乏。山东不仅缺乏数字领域的高端人才还缺少相关领域的复合型人才,同时因为相关数字经济的大型企业较少且薪资水平较低,高精尖人才大量流出,成为制约山东数字经济创新能力的核心因素。
三、对策建议
(一)加速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一方面,加快数字产业化,着力培育数字产业新业态,推动全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持续走强,集聚、辐射、示范效应不断彰显,成为新旧动能转换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加快产业数字化,发挥数字技术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推动传统产业和主导产业数字化升级,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为传统产业和主导产业发展注入活力,实现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互补互融的良性循环。
(二)构建数字经济核心竞争力。以山东大学等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依托,积极推进集成电路、新能源技术的应用和发展。同时,依托歌尔公司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大力发展虚拟现实 VR 和增强现实AR 产业,积极培育发展 VR 产业集群。加快建设山东半岛工业互联网示范区,继续加大力度支持海尔卡奥斯、浪潮云洲、橙色云等国家级工业互联网双跨平台建设,加快数字技术与传统产业融合。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继续深化数字技术在制造业中的应用,在重点领域实施智能制造“1+N”工程。加快服务业的数字化升级改造,促进数字技术与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融合,培育服务新业态。创新发展数字农业,建设一批示范作用显著的数字农业园区示范基地。
(三)加快数字经济核心技术研发能力。强化原创性研发和创新,努力掌握前沿性、颠覆性技术。尤其是集成电路、物联网等关键核心技术以及虚拟现实、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新兴技术的培育上,加大研发投入力度。济南第三代半导体产业、青岛 (崂山) 国家虚拟现实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等都具有了一定规模,政府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使其有更多的资源开展技术攻关。在集成电路、基础电子、高端软件等关键基础领域,多给予资金、环境上的支持,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
(四)鼓励各地市建设数字产业集聚园区。鼓励各地市根据地方产业特色,积极培育一批优势突出、辐射带动性强的数字产业集聚区。力争用3年时间,建设一批省级、市级数字经济园区,打造区域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高地。加强与全国数字经济先进城市的交流合作,打破各地数字经济发展瓶颈。深入开展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和园区、平台之间合作,发展当地特色数字产业、培育当地数字龙头企业,扶持中小微创企业发展。
(五)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与引进。一是加快本地数字化人才培养。优化山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鼓励学校增设与数字领域相关专业,比如数字经济、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加强应用型数字专业人才培养。采用多种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与企业需求对接开展联合培养、定向培养,满足数字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二是立足数字经济发展需求,创新人才引进模式。对数字经济领域起关键性作用的人才给予奖励补贴,解决高层次人才引进留住难问题。重点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引进一批数字经济领域学科带头人、技术领军人才和高级管理人才,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智力保障。(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