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就业创业院校行暨烟台大学法学院就业与实习基地签约仪式成功举办
发布日期:2023-06-15 点击数:4386
6月9日,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就业创业院校行暨烟台大学法学院就业与实习基地签约仪式成功举办。烟台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段志国、法学院院长宋振武,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副主委牟冬梅一行11人参加签约仪式。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副主委、烟台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光明主持仪式。
宋振武致欢迎辞,并从学院建设、师资队伍、科研成就、人才培养等方面详细介绍了学院基本情况。宋振武表示,烟台大学法学院始终将人才培养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在系统培养学生法学知识的同时注重实务能力教育,积极为学生拓宽实践之路,让学生将专业知识转换为实际工作效果。
牟冬梅在讲话中表示,本次活动是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凝心铸魂强根基、团结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的具体举措,也是深度融入我市“智荟烟台·同心四行”活动的实际行动。就业与实习基地建设有利于高校、律所间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签约授牌只是合作的起点,为我市培育高素质法律人才才是目的和终点。社市委将充分发挥智力密集、人才荟萃、联系广泛的优势,与烟台大学法学院深化协作,共同为促进法治人才建设作出贡献。希望签约的各律所与烟台大学法学院精诚合作,强化沟通,在高校人才培养、学生高质量就业和专项调研、社会服务等方面携手奋进,实现互利共赢。
会上,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法治专委会成员林琼、赵岩杰、韩礼御、原丰香、张绍飞、温韬、孙贵明分别代表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山东岳平律师事务所、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博旭律师事务所、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介绍了律所的有关情况。烟台大学法学院与社市委法治专委会就毕业生就业方向、律所优势、用人需求等方面开展了交流。与会双方一致认为律所与高校之间应加强联系,促进产教融合,培养复合型人才,实现律所、高校合作共赢。
签约仪式上,宋振武分别与山东智宇律师事务所、山东舜公律师事务所、山东岳平律师事务所、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烟台)律师事务所、山东博旭律师事务所、山东德扬律师事务所签署实习合作协议。
随后,段志国为上述签约律所颁授“烟台大学法学院实习基地”牌匾,开启高校、律所携手共进、共同培育高素质复合型法律人才的新篇章。(九三学社烟台市委员会机关 组宣科 仲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