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双碳目标融入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5-15   点击数:7880

在气候变暖、极端天气与极端气候多发背景下,人类生命安全、社会生产和经济活动等诸多方面受到直接或间接影响,低碳发展已是全球共同关注的热点议题。中国2020年底发布的《国民经济十四五规划》中明确提出要在2030年前实现碳排放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目标。2021年10月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支撑保障作用;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的用途管控,构建有利于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我省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高度发达、自然资源禀赋优势突出,如何促使双碳目标与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深度融合,对于区域减碳增汇、实现碳平衡至关重要,有必要在国空低碳顶层设计、国空标准碳核算和国空低碳监测评估三方面加强建设,尽快推动双碳目标融入我省国土空间规划。

一、目前存在的问题

(一) 国空低碳建设顶层设计缺失。2019年省自然资源厅印发的《山东省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明确了规划编制的目的及内容,此后《山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明晰了发展的总体战略、空间优化及规划重点。但我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仍处于探索阶段,已出台的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文件数量不多,且省、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低碳相关内容欠缺,缺乏对双碳目标的考虑以及可纳入规划体系的碳约束指标与具体落实策略等,规划中对于低碳发展的引导和支撑亟待强化。

(二) 国空标准碳核算方法缺失。国土空间规划作为地区发展的空间指南,通过空间格局、要素配置等直接或间接影响碳源、碳汇的规模和强度。碳核算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对碳排放的核算统计为国土空间规划提供重要的数据支持和技术保障。我省是全国第一碳排放大省,但当前对于碳核算缺乏统一的标准和方法,数据采集技术不足,核算结果不准确、不可靠,且数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还存在部门壁垒。

(三)国空低碳监测评估体系尚不健全。我省目前仅济南市作为碳监测评估试点,搭建了“天空地”一体化立体监测网络体系,在全省范围内尚未实现大规模覆盖,需要进一步完善科学的碳监测评估体系。此外,应对当前气候环境变化所带来的负面影响,需要持续对国土空间范围内的碳排放和碳吸收情况进行监测,了解城市的发展状况,制定具体的碳减排和碳增汇目标,优化土地布局和用地规划,促进我省低碳城市的建设。

二、相关建议

(一) 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土地格局,促进减碳增汇。首先,各级政府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应结合主体功能区制度,将双碳目标转化为与空间管控紧密关联的指标。以省内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国土空间结构调整的底线,优化城乡发展空间形态,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在城镇密集地区形成多中心、多层次、多节点、组团式的空间分布形态,构建疏密有致的土地总体格局,减少土地利用产生的人为碳排放。其次,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在国土空间规划与用途管控时贯彻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将固碳服务热点地区与结构性开敞空间布局相结合,优化生态碳汇空间的组成、结构和布局模式,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进而提升碳汇潜能。可在总体规划层面构建有利于碳汇的国土空间格局体系和蓝绿空间系统,重视以森林、绿地为代表的绿色碳汇和以海洋为代表的蓝色碳汇。在专项规划层面做好国土空间的修复、治理工作,包括通过提高耕地质量来提升土壤有机碳储量。

(二) 基于国土空间要素开展碳核算,系统管控碳排放。建议由各级政府牵头,制定统一的碳核算标准和方法,加强碳核算相关技术研发、提高数据质量。推进跨部门合作,协同省能源局、交通运输厅等相关部门,明确承载碳排放的土地利用类型,收集能源、生产和交通等碳排放源数据,编制碳排放清单并设定各行业、各区域的减排目标,进一步指引国土空间规划低碳建设,具体包括优化空间布局、调整能源结构、推进绿色交通等方面。

(三)基于低碳城市专项评估,动态监测城市碳平衡。建议省自然资源厅对区域内碳排放和碳吸收情况进行监测,结合双碳目标构建我省低碳城市专项评估指标体系。以现行的指标体系为基础,筛选《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TD/T 1063-2021)和《2022年城市体检指标体系》中双碳相关指标以构建基础的监测评估体系,定量评估城市发展减碳潜力与成本效益、平衡城市经济发展与低碳建设需求。对规划实施过程开展实时碳监督、对规划实施绩效实现定期碳评估、对规划优化完善方案提供精准碳预测,从而更加科学、高效地支撑我省国土空间规划的动态调整完善并助力实现城市双碳目标。(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