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完善农业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24-05-21   点击数:3155

近日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加快建设金融强国”,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金融强国离不开农村金融的高质量发展。近年来,金融机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过程中,不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推动金融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农村金融服务在提质增量上取得了显著进展。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省涉农贷款余额达到3.55万亿元,同比增长13.06%;其中普惠型涉农贷款余额达到0.79万亿元,同比增长21.83%,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5.31个百分点。尽管成绩亮眼,但目前我省农村金融在体系建设、产品创新、融资机制等方面还存在诸多短板弱项。

一是农村金融服务供给体系不健全。相较城市而言,农村地区金融业务量少,传统农业经营主体资质较弱,金融机构面临风控难度大、运营成本高等问题,从经营角度看,农村地区业务市场处于“保本微利”阶段。由此导致服务网点缺乏,金融资源配置有效性不足。随着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推进,现有金融服务体系难以满足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对多层次、差异化金融服务的需求。

二是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缺乏创新。目前我省乡村产业振兴发展对金融需求呈现多元化特点,但各金融机构在自身的价值定位、业务布局和数字转型等方面还与农村金融服务的需求不匹配,加之农村地区金融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风险分担机制尚不健全,金融服务广度和深度受到限制,创新能力仍然不足。

三是农村集体资产抵质押融资仍受限。目前农村领域资产确权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农村“两权”改革明确了农村集体资产权能分设,农村集体资产具备了抵押权和担保权,但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入市交易相关事项并未完全放开,不具备自由可转让的市场属性,且我省县域普遍缺乏中介组织和交易市场。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会增加不良债权的处置难度和业务成本,因此新型涉农贷款资产抵质押业务尚无法大规模推广。

我省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必然需要形成与之相适应的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和保障能力。重点要拓宽金融服务覆盖面,建立完善农业农村融资模式新机制,推动金融活水向农村地区涌流,为促进“资源变资产”,共享改革红利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为此,建议:

一是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下沉金融网点和信贷资源。我省各有关部门要帮助农商银行做实资本,健全法人治理,推动其继续扛紧扛牢支农支小主力军大旗,发挥点多面广、经营灵活的优势,用好普惠小微贷款激励工具等支持政策,充分释放信贷潜力。有效发挥政策性银行、国有大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等机构的比较优势,合理分配服务力量,下沉工作重心,鼓励在乡镇增设服务乡村振兴的特色网点或流动服务站,推动基础服务向县域乡村延伸,打通基层金融服务的堵点卡点,促进业务增量提质,为建立完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是促进政银保担业务合作,提升增信水平。进一步发挥政银企对接带动作用,鼓励我省各金融机构结合本地区产业发展实际和特色,开展精准对接,不断推陈出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提供定制化、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畅通融资渠道,推动涉农金融资源有效投放,让金融涉农业务上接天气、下接地气、中间通人气,有效破解融资难题,缓解农村产业发展中融资需求日益多元化与金融基础设施薄弱、融资手段单一之间的矛盾。健全财政贴息、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缓释银行机构在企业信贷投放中的风险;持续深化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分险、赋能”政策效能,扩宽业务覆盖面。加快构建政府、银行、保险、担保机构多方共同参与的风险分担机制,推动项目对接合作,为各金融机构敢贷愿贷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激活涉农业务发展潜力。

三是创新金融产品,推动完善新型抵质押贷款模式。引导各金融机构围绕建立我省农业农村融资模式新机制要求,用好再贷款、再贴现等金融政策,进一步扩大金融支农规模,下放审批权限、加大信贷投放、降低贷款利率。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全面建立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优化农村领域资产确权工作,探索优化农村产权确权颁证、抵押登记、流转交易、评估处置机制,建立完善农业农村融资模式新机制,加快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和融资服务平台建设应用,促进要素流动。积极创新产品,探索推广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林权、大型农机具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新模式落地发展,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促进“资源变资产”,有效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为服务乡村振兴、盘活农村资产、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更好的金融支持。

四是强化数字赋能,推动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应用。推动全省数字乡村建设,持续优化升级农村地区信息基础设施,拓宽数字农业应用场景,提升农业生产过程、机械装备的智能化、数字化水平。大力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用信息归集和在金融领域的共享应用,充分发挥农业大数据作用,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承包土地确权颁证数据和农业直接补贴等数据进行整合,打造农业农村金融数据服务平台,构建新型农业农村信息体系和应用体系。鼓励各金融机构积极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因地制宜打造惠农利民的金融产品与服务,提升广大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水平,实现金融与农业农村数据互通共享,破解数据应用瓶颈问题,打通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五是加强金融知识普及,持续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建设我省农村地区金融教育基地,做好金融知识普及教育。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规范运营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金融素养和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健全财务制度,提高信用程度,避免盲目跟风贸然蛮干式的投资扩张行为,合理控制资产负债率,守住资金链安全底线,增强资金运作风险防控及可持续运营能力。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经营策略上树立创新意识、战略思维,向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方向转型升级,增强产品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提振金融机构的合作信心。同时,要深入开展金融信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守信得益、失信难行”的氛围。要建立恶意逃废金融债务“黑名单”,加强打击逃废债力度,打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