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早解决农村小学教师年龄老化问题
发布日期:2010-11-10 点击数:3470
九三学社青岛市委委员、青岛市政协委员、莱西市政协副主席、教育体育局副局长王志超说:
农村小学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教师年龄老化现象日益严重。有这样几句话说教师任教学段:“哥哥姐姐教高中,叔叔阿姨教初中,爷爷奶奶教小学”。产生这一现状的主要原因是:
(一)从历史遗留角度来看。由于历史的原因,民办教师队伍复杂,现在转正了,但是我们必须承认,相当一部分是熬过来的,只因为是熬,就有了这个结果。
(二)从现实方面来看。镇级财政压力很大,而增加一个教师,就需要近2万元的财政支出。因而,凡教师提出外调申请,镇政府一律放行,但对新分配的教师,则大部分拒收,以此来缓解财政压力。
(三)从中青年教师流失严重方面来看。实施新课标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后,按开全学科、开足学时的要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但就目前教师队伍的状况,且不说教师不是全才,单就一天到晚在一个班级上规定的所有的课程,就使得老师们很疲惫,湮没了教师教书育人的热情。目前,教师待遇是县城学校好于乡镇学校,乡镇学校好于村小。由于农村教师待遇低,且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艰苦,不少教师总是通过各种关系想办法外流,优秀教师更是“孔雀东南飞”,导致了强校越强、弱校越弱。年轻教师流失后,一般会把相应的高中、初中学校中业务能力弱或年龄偏大的教师调到农村小学。这就造成了农村小学教师年龄逐步老化,形成恶性循环。
针对上述问题,几点对策建议:
(一)加大经费投入,尽快落实教师待遇。一是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县、乡政府的责任,加大投入,完善经费保障机制,并逐步有所增长。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尽可能将教师继续教育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为教师培训提供保障。三是统一县域内教师工资发放标准(包括劳保、医保、津贴、住房公积金、养老等各个方面),确保农村教师享受政策规定的各种待遇,真正实现城乡教师同工同酬。
(二)制定优惠政策,让农村学校教师进得来,留得住。一是在教师津贴发放问题上实行分地区补贴制,让农村教师多于城区教师,贫困地区多于富裕地区;二是在职称晋级、评先评优方面向农村教师倾斜,鼓励超编学校和城区优秀教师到边远农村学校支教;三是新分配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任教三年以上。
(三)落实对县域内教师的自主调配权限,有效解决师资均衡配置问题。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现教师队伍县域内统一管理。尽快授权县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各乡镇教师的实际需求,在全县范围内统一调配教师,打破“富余乡镇调不出,缺编乡镇进不去”的格局,推动超编乡镇教师向缺编乡镇有序流动,实现教师的最佳配置。另外还可实行在农村同一所小学内教五年就要强制流动出,个别情况可以延长,但最多不超过八年。
(四)适量扩大农村教师编制。在农村教师核编上,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如学校分布广、班额少等因素,适量扩大农村教师编制,以此减轻农村教师过重的负担,以利于稳定农村教师队伍。从而有利于实行计划生育后的农村孩子有更好的条件上学,有利于农村义务教育质量的提高和农村教育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