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化养老工作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0-11-11 点击数:3033
菏泽市政协常委、菏泽市公路管理局招标办主任、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菏泽社员杜亚娜说:
社会化养老,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应对我国社会老龄化的必由之路,是新型养老事业发展的主要方向。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社会化养老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但由于在相关法规和政策方面还有缺失口,因而在社会化养老工作中尚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认真加以解决。建议:
一、建立社会化养老的激励机制
为推进社会福利社会化工作进程,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老年福利事业,多形式多渠道筹集解决养老机构的建设资金,切实加大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资助力度。建议各地政府认真进行测算,制定出台相关的实施意见,建立逐年增长逐步改善的对养老服务机构的资金扶持机制。对于符合质量标准和规范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进一步加大资助力度,这样既能促进养老服务机构的发展,同时也能强化对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促进其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二、在老年人密集地区试行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新模式
随着高龄、健康老人的增多,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将成为日趋普遍的养老新模式。社区的养老设施应向开放性的综合性服务型发展,兼顾日托、长期住宿、康复、护理等功能。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在社区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站的相关政策,政府在近20年来新建和规划中的大型社区和人口稠密住宅区规划养老设施,并组织设计单位、老龄问题专家对新型的养老设施的兴建提出具体的指导性意见。对现有老年人密度较高的小区,可试行社区养老与居家养老相结合的养老新模式,采取财政、民政、建设共同投入资金,通过购买、共建、自有物业调整、小区配套等方式,逐步建立起覆盖街道和社区的养老服务站,有效地发挥社区养老服务的功能,同时整合社会上各类维修中心、家政服务中心、社会医疗机构、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社会服务单位,利用其专业性的服务资源,为社区老年人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三、完善养老社会化的运行机制
社会化养老要建立一套良性循环的制度以保证其规范化。养老机构运行期间的质量控制,应推行评估体系制度。民政部门定期进行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通过质量评估的养老机构,可以作为获取政府或其他来源的资金的基本条件,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监督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是一项长期的管理任务,不能依靠老年人自身来完成,需要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管理。此外,还要大力培育社会涉老中介组织和成立养老护理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构建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养老社会化运行机制。
四、大力培育老年服务专门人才
发展社会化养老事业,养老机构的专业人员资格的培训和认证是一个重要环节。民政部门应同劳动部门合作进行培训。学校把对老年服务项目专业人员的培训作为成人教育的一部分。养老机构或社区的管理人员通过学习老年心理学、老年社会学、老年设施的经营与管理、护理知识等专业课程,增长知识和技能,并取得资格证书,作为兴办养老机构的资格。
五、组建养老机构行业协会
养老机构作为一个专门的服务行业,其服务的范围不断扩大,服务内容不断增加,社会化程度日益提高,为加强对养老机构的管理,建议组建行业协会。协会在以各种形式为养老机构服务的同时,可以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为政府规划、政策的科学制定提供依据,成为沟通政府与机构的桥梁和纽带,最终成为推动养老事业发展的重要社会力量。
随着社会化养老事业的发展,养老服务内容从单一化向多元化、个性化发展、服务范围从年老体弱为主体向社区全面覆盖发展,逐步构建起一个适应我省省情的运作模式,形成以机构养老为示范、社区居家养老为主的养老服务网络,让所有老人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为建设和谐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