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高层住宅消防设施建设

发布日期:2010-11-24   点击数:3316

九三学社济南市委秘书长陈宁宁、九三学社济南市委姜瑞说:

 

高层住宅发生火灾具有扑灭困难和施救困难的特点。一旦发生火灾现有灭火设备往往达不到着火高度无法灭火。而住宅内的人员也由于高度太高无法自行逃离火场。即使是直升机也由于热气流和浓烟无法降落施救。因此易造成重大伤亡。1115发生在上海的重大火灾损失严重就有这个原因。

 

针对这一现象,提出如下建议:

 

1、对高层住宅强制开发商统一安装烟雾警报器,其造价低廉、感应灵敏,在火灾初发时可以起到相当大的预警作用,能够做到“小火救大火逃”

 

2、大城市高层住宅往往是聚集在一起建设。彼此距离比较近。根据这个特点。建议在相临相近高层住宅间的顶楼拉设救生钢索。在钢索上安装救生滑轮或救生吊蓝。当火灾发生时人员通过滑轮或吊蓝逃生到邻近高层住宅。消防人员也可从邻近高层住宅通过钢索向火点输送消防设施。避免火灾造成火势失控和重大人员伤亡。该方案具有施工简单,造价低的特点。钢索经适当装饰也不会影响楼房美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