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欠发达地区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的建议
发布日期:2008-04-03 点击数:8270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与,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国家针对广大农民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问题,提出并逐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对于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无疑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具体运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通过对我省欠发达的西部地区农村的调查,发现这些矛盾和问题更加突出。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1、资金筹集较困难,管理不太规范。要解决农村医疗保障问题,关键是资金的筹集。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困难,特别是县级财政负担过重,广大农民也不富裕,要提高资金筹集比例是困难的,由于资金缺乏,从而降低了医疗保障体系防御医疗服务风险的能力;同时,上级政府资金有时不能及时足额到位,导致补偿报销前紧后松,上半年空账运行,年底则出现沉淀资金问题。其次,资金管理存在潜在的危险,某些医院存在不合理用药、延长住院时间、克扣、故意拖欠补偿费用以及冒名顶替住院等问题,暴露了资金管理上的漏洞。
2、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并且手续复杂。目前,由于资金所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基本属于“低水平,广覆盖”,报销比例相对较低。同时报销支付的手续也比较复杂,由于群众文化水平普遍不高,很难掌握报销的政策、方法和步骤,再加上个别工作人员服务意识差,不能耐心帮助引导,伤害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
3、基层卫生医疗设施落后,公共卫生预防体系十分薄弱。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大了财政投入,但是覆盖面窄。绝大部分乡镇卫生院、特别是村卫生室卫生设施非常落后,基层医疗技术人员素质低,技术水平差,难以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构成有效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同时由于公共卫生体系尚未建立健全,乡镇防保人员不足,缺乏必要的疾病预防、检测设备和公共卫生监督体系;且卫生防保人员都属于乡镇卫生院的职工,根本不可能对乡镇卫生院和其他基层医院履行卫生监督和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因此,无法为广大农民构筑有效的疾病预防保健网络和卫生监管屏障。
4、现行的“医保一体化”不利于农村医疗保障体系的建立。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现象,势必滋生医保腐败行为,长期运作将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5、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管理资源短缺,管理能力亟待加强。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管理资源短缺和能力不足问题日益突出。首先,人员数量不足,组织不健全,有些县区依靠临时借调或兼职人员开展工作,从而影响了工作质量和管理队伍的稳定性。其次,日常管理经费不足。多数县区反映新农合日常管理和运行经费没有明确标准,随意性大,多由卫生局自筹解决,从而导致很多工作不能按照正常计划开展。三是信息网络化管理系统建设严重滞后。四是管理技术力量严重缺乏,部分管理人员素质偏低,对各类综合信息分析能力有待提高。
6、职能部门监督力度不够,对医疗机构的监管有待加强。各级医疗机构不同程度的存在着不规范的医疗行为,卫生、药监、物价等各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对策和建议
针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农村医疗保障调研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要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通过立法来规范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新生事物,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使这一惠民工程不断完善和发展。这也符合依法行政的治国方略;同时各地政府部门也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避免在执行过程中的随意性。
2、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经济落后地区的资金投入要进一步加大,同时要有政策方面的倾斜和支持;另外,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必须有稳定的来源,及时落实到位;在此基础上可适当提高农民交费基数,使农村医疗保障制度进入一个稳定的、低成本的长效筹资运行机制,只有有了充足固定的资金来源,才能真正建立农村医疗保障体系运转的长效机制。
3、要进一步规范基金管理、支付行为,实行“收支分离,管用分开”制度。要阳光操作,简化报销手续,少给老百姓添麻烦,其实,不是农民不愿意参合,是怕交的钱打了“水漂”,而报销时又难以兑现或者故意刁难,因此有些农民持观望态度,怀疑态度,从而降低了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合的比率。同时,对于基金管理要建立监督审计、审核制度,真正用好、管好老百姓的救命钱,取信于民。
4、要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的投入,有效地整合农村卫生服务资源。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想把农民看小病的问题解决在基层,这样也有利于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为基层医疗机构带来了新的机遇;但同时由于乡镇卫生院、村卫生院缺少必备的卫生设施,医疗条件落后,医疗技术人员素质差,不能满足老百姓的卫生服务需求,从而影响了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率,因此,加大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加强对医疗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
5、在保障公共卫生的前提下,适当引入公平有序竞争。要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进一步鼓励和规范民营医院的发展,激活乡镇卫生院,扶持村卫生室,使其三者之间相互有序竞争,互为补充,通过竞争提高服务水平,降低服务成本,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6、要借鉴城镇医疗保障的管理模式,建立大病统筹救济基金。对于一些大病(如癌症、慢性病等)要建立大病统筹救济基金,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基数,真正解决因病返贫问题。
7、要打破“医保一体化”,实行“医保分离”的机制。逐步建立医、保、患三方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机制,同时,政府各职能部门(卫生、药监、物价、审计等)一定要加强监管,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健康有序的运行和发展。
8、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比率。通过宣传发生在农民周围的因病致贫和参加新农合后缓解致贫的典型事例,帮助农民认识参加新农合的好处,增强互助共济意识和共同承担风险的责任心;同时将基金管理、支付情况透明管理,公开财务支付情况,杜绝人情报销、骗取报销等现象的发生,将基金管理置于广大农民的监督之下,规范报销行为,必将进一步提高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积极性。
9、要加大对各级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卫生、药监、物价等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监管,规范医疗市场,降低服务价格,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医疗机构规范有序的竞争,为广大农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一项为民造福的民心工程,也是政府亲民、安民、富民、为民和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更是根治看病难、看病贵,使广大农民彻底摆脱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和主管单位及医疗机构要始终以人为本,从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在实践中不断总结成功的经验做法,自觉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实实在在地将这一政策真正落实到位,使人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彻底解决好农民群众的后顾之忧,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