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革我国公共安全管理体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03-11   点击数:3139

山东省政协委员、东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东营市委主委陈胜说:

 

近年来,我国公共安全事件此伏彼起,地质和气象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食品安全事件以及恶性的社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各种公共安全事件在危害人民生命、健康、财产的同时,也威胁着人民政权的安全。

 

长期以来,我们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主要集中在事中的扑救和事后恢复上。事前预防作为方针尽管反复强调,但是,体制机制没有及时跟进,人力、物力、财力投入也远远无法满足需要。即便在事中应急管理上也由于条块分割、部门各自为政,信息、资源分散,存在着低水平重复建设、多头管理、效率不高等问题,特别是缺乏一个常设的有权威的综合协调机构。同时,预防工作大多停留在宣传教育上,没有切实转化为社会各群体的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很难有效地避免许多事故灾难的发生和人员的大量伤亡。现行的公共安全管理体制已经很难适应确保安全、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需要,改革迫在眉睫。

 

为此,建议:

 

一、事后的问责制,主要作用在于公共安全管理事中环节的修复和社会情绪的平复,要从根本上控制公共安全风险,减少人为的公共安全事件发生和自然灾害的危害,更重要的是事前预防制度的跟进和机制的健全与完善,并且始终把人的安全摆在第一位。事前预防分属于政府和企业的义务,都要通过制度固定下来,并细化到各个终端,实行对生产生活中各种风险的常态管理。问责制也要首先围绕政府工作人员和企业主管执行事前预防制度是否尽职尽责展开,把事前预防各项制度的落实与否作为决定干部进退和企业前途的重要条件,从根本上解决好长期以来事前预防制度缺失和落空问题,切实降低公共安全事件发生的机率,减少损失。

 

二、建议把各地各级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改作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把应急办公室改作公共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增配人员,负责集中处理公共安全各相关系统的信息,分析典型案例,紧密联系实际,找准本地区公共安全风险与隐患所在,制订区域公共安全对策与规划、规章,提出当前整改措施和中长期治理规划,认真抓好落实。同时,建立统一的公共安全应急指挥平台和必要的物资储备,形成由个别到整体,分散到综合,条块分割到相互衔接的预防、准备、应对与恢复的综合系统管理。

 

三、安全标准和技术规范应当得到足够的尊重与严格的遵循,在事关人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的各种问题上,做到慎之又慎,严而又严。决不能让以技术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安全标准成为摆设甚至寻租的工具。

 

四、全社会参与公共安全风险管理势在必然。建长期以来,我们在公共安全宣传教育方面往往停留在课本、挂图、视频里。要运用各种方式,把公共安全作为最重要的社会意识来培养,帮助城乡居民具备一定的避险知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在灾害发生到集中救援力量到达前的时间差内,通过自救和互救避免和减少伤亡。要支持社会力量的公共安全管理研究,支持志愿者组织的建设与发展。通过全社会参与,监督我们的政府尽职尽责。

 

五、改变对公共安全管理的投入方向。实践证明,在投入总量不变的情况下,投入方向的不同,其收益大不相同。在公共财政加大投入的同时,引导和带动企业等主体向公共安全风险管理的预防、准备环节增加投入,更加有效地保护人民的生命、健康、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