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立见义勇为最低奖励额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03-25   点击数:3068

齐鲁石化公司炼油实业部员工、九三学社社员侯潇艳说:

 

见义勇为是指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的行为。见义勇为主要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类是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的行为。第二类是抢险救灾的行为。因为所处环境恶劣,见义勇为者非伤即亡。因此,许多个家庭因为“顶梁柱”见义勇为而牺牲或残疾,陷入了经济窘难之中。

 

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持续改善,政府财力得到进一步提升。因此,我建议

 

1、政府增加此项财政预算——见义勇为奖金。每年拿出1000——5000万元应该不会“囊中羞涩”。

 

2、设立见义勇为最低奖励额度,对见义勇为牺牲或重伤致残的英雄一次性奖励100——500万元。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要奖的让人眼红”。大力弘扬“好心有好报”,让英雄的家人再不会因为就医、求学、住房等生活成本过高而烦恼。让英雄流血牺牲后能够得到精神上的最高褒奖,让全社会崇尚、羡慕、敬仰这份荣耀,让人心光明、正义和负责任的一面尽快回归社会,从而让中华民族这一美德得以发扬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