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充分运用保险业的市场机制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05-11   点击数:2876

山东省政协委员、东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东营市委主委陈胜说:

 

近十年来,我国地质和气象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环境污染等公共安全事件事件频发。30年来快速工业化对气候的影响不可能在短期内清除,加之与经济全球化并存的公共安全风险全球化,继续依靠政府“单打独斗”应对公共安全风险的模式已经不可持续。在政府公共安全行政管理中,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主要集中在事中的扑救和事后的恢复上,事前的风险发现与应对准备缺乏足够的制度支撑,人、财、物的投入不足,因而事前风险发现和化解的终端建设显得十分薄弱。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恢复建立并不断发展壮大的保险业在防灾减损,维护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共安全风险种类的增加和发生机率的升高,催生着保险市场需求的增长。更重要的是,保险业运行机制中开展的事前风险发现与避险教育,特别是他们以调整保费为手段,有效地规范了被保险人的日常行为,化解了部分公共安全风险,降低了事故灾难的发生机率,其社会效益是无法用数字计算的。

 

为此,建议政府更多地运用保险市场手段,大力支持保险业用好现有险种,根据公共安全管理的需要,积极创新,不断推出新的保险产品,增开新的险种。同时,政府还可以适当地运用行政措施,对部分涉及公共安全管理的险种实行“必须原则”,以充分发挥保险业贴近公共安全管理前沿与细部的作用,加强公共安全管理的终端建设,以最大努力减少和避免人为事故灾难的发生,有效减轻自然灾害的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