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炒房”现象必须遏制
发布日期:2011-06-03 点击数:2954
菏泽市牡丹区电视台新闻部副主任、九三学社菏泽社员张琰苹说:
“国十条”、“国八条”、限购、限价、明码标价,随着一轮又一轮“史上最严”的调控政策的出台,房价涨幅过快的现象出现了松动,但依然有升无降,以致居高不下的房价已成为包藏巨大金融隐患的经济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严重民生问题。
对房价高烧不退的成因有很多,其根本原因是疯狂的“全民炒房”。奇高的新购房空置率告诉我们,那些被抢购的房子大多并不是、起码并不主要是用来住的,而是为了投资,为了转手卖钱。在这样的背景下,房子早已突破了住的功能,而变成赚钱最快、获取暴利的投资或投机工具,炒房获利已成个人财富增长最快的方式和途径。在很大程度上,“全民炒房”更像是规模巨大的传销,明知泡沫越吹越大,但利令智昏,只要有下家,泡沫只要不爆不崩在自己手上,炒房人已处在不管不顾、近似疯狂的状态。
解决之一问题·可以从供需两个方面入手。
一、从房子的供给方、也就是房地产商方面,通过中央政府的立法或硬性住房利润定价机制,把房地产的利润限制在合理范围内,不让房价毫无限制的疯涨,这一方面会遏制地方政府卖地的冲动、房地产商的冲动,更重要的是削掉那不断上涨的暴利,以遏止炒房人的炒房冲动。当后面的人看到无暴利可图时,他会自动离开这个市场。德国就是这样做的,如果房产商的利润水平过高,就得承担刑事责任。只有出重拳,才能见实效。
二、从需求方,即炒房方一方面,则通过严厉的税收政策打击住房的投机炒作,去除住房市场的赚钱效应或投资化。在这方面,我们可以借鉴日韩两国的成功经验。在日本和韩国,有着十分严苛的住房交易所得税(最高边际税率高达75%)、住房财产税(最高达10%)和住房遗产税,让炒房者无利可图,识趣而返。所以,在日韩是不存在炒房现象的。(当然,这也是经过日本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房产泡沫崩盘的惨痛教训得来的。)日本和韩国的土地私有况且可以如此,土地国有的中国更不在话下。
严厉的税收不仅可以遏制炒房,还可以让地方政府得到稳定、优质税源。地方政府之所以热衷卖地,沦为“土地财政”,一个主要原因就是1994年国家“分税制”改革的实施,优质税源基本上全上收国家,地方政府由此陷入财政窘境,只好依赖卖地吃饭。如果有了这些房产税,地方政府的卖地之瘾自会戒除,这样一来,也自来会降低土地成本,间接起到降房价的作用,所以,开征房产税可以一石二鸟,甚至一石多鸟。
所幸的是,国家已经出台有关方面的政策,房产税在上海、重庆试点开征百日有余,希望国家将这一政策更加完善,通过立法限制房产市场利润,通过开征严厉的房产方面的税收打击炒房行为,有效解决高房价这一难题。
三、在遏制炒房行为的同时,政府还应逐步完善其他各类投资渠道,如股市、债券、外汇、保险、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贵金属、收藏等等,积极引导居民的投资理念向更广泛更健康的方向发展,将社会闲散资金导入正确的流通领域。一方面可以满足居民财富积累的需求,另一方面也是拉动内需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