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保险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1-06-03 点击数:2960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九三学社青岛社员宋箴说:
虽然中国保险行业有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不如人意的地方,保险行业面临着严重的诚信危机,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要扭转行业形象,构建规范有序的保险市场环境,促进保险行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必须加强保险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为此建议:
一、完善保险市场法律制度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分别于2004年和2006年实施,这两个文件都规定要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明确了救助基金的使用范围,而2010年1月“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才正式设立,但能够享受救助的范围较窄,额度较低,建议予以改进。只有充分利用和使用该基金,才能为交通事故受害者提供保障,才能符合当初立法初衷。
2、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对审理保险合同案件有一个指导意见,但由于各地对《交强险条例》理解不同,在对涉及保险合同案件,特别是涉及交强险案件的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对同类案件审理出不同结果的情行,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和司法的公平性。
3、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严谨。例如:在《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中没有明确保险责任限额。
4、条款的制定要与相关法律条文符合一致。例如:《交强险条款》没有按照《交强险条例》制定。
5、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落实保监会〔2008〕70号文件《中国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财产保险市场秩序工作方案》,加大对保险市场违规经营,制假骗保等无良行为的法律惩处力度,特别是对欺、假、骗赔案件加大打击处罚力度。
二、加强行业组织——保险行业协会的自身建设
1、加强行业自律。保险业协会通过制订行业标准、指导性条款和从业人员道德规范、行为准则,并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会员单位依法经营,公平竞争;对违反协会章程、自律公约和管理制度,损坏投保人、被保险人利益的会员,实施惩戒。
2、提升行业形象。保险业协会要及时处理信访投诉案件,化解各种矛盾争端。与媒体加强沟通,强化舆论的正面宣传,制止针对保险业的恶意炒作,使公众对保险行业有正确的认识。
3、加强与公安、物价鉴定中心、汽车维修行业协会等方面的联系,共同打击保险欺诈。
三、提升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及社会责任感
1、保险公司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高管人员重点提高其管理能力和合规意识,对营销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着重加强其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培训。特别要对员工进行守法教育,使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塑造保险从业人员良好的社会形象。
2、提高理赔服务水平。要做到立案受理要便捷、现场查勘要及时、核赔流程要快速、理赔进度可查询、理赔支出资金安全到账要保障、理赔结束要回访、理赔结束要提供人性化服务;要努力做到全国同赔,业内互助,为客户提供一切便利。
3、建立保险公司信用等级制度。采用国际通行标准,建立高水平、高质量的信用等级制度,提高该等级制度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为民众提供选择保险公司的依据,促进市场的竞争和优胜劣汰。
四、加强对保险中介机构的管理
1、严格代理人、经纪人准入制度。通过严格的培训、考核使其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道德水准。
2、制定统一严格的代理手续费标准。在支付标准手续费的同时,要严格查处虚假列支,变相提高手续费的行为。
3、严厉打击保险黑中介。特别是一些4S店,利用其特殊的行业地位,在承保、理赔各环节为其谋取不正当利益,损害了保险公司,甚至保户的利益,扰乱了保险市场秩序。
五、整合社会资源,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1、建立全国性的投保、理赔信息查询平台,防止个别保险公司或业务人员私自更改信息进行不正当竞争。
2、建立从业人员(销售人员和理赔人员)信息查询平台。一方面让投保人了解其从业资质,另一方面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社会监督。
3、建立高管人员的信用登记、查询平台。既可为高管人员的任职资格审查提供依据,也可督促其诚信经营。
4、建立社会信息共享平台。为投保人和保险人互相了解提供条件,如可以考虑将医保报销信息、机动车辆登记信息和机动车辆事故信息、驾驶员违章信息等进行有机整合,完善信息共享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