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建立汽车环保召回制度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07-20 点击数:2968
青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青岛社员吕海峰说:
近年来,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快速增长。2010年,我国汽车产销双双超过1800万辆,分别达到1826.47万辆和1806.19万辆,稳居全球产销第一。随着汽车保有量的不断增长,汽车尾气污染形势更加不容乐观。
国际上汽车召回的通用标准中,一般指的是涉及到汽车“安全和环保”的缺陷,在欧美国家,汽车厂家需保证产品正常行驶
我国2004年10月1目起实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判断汽车产品的缺陷还停留在安全性能上,并没有提及环保问题。
建议参考我国机动车排放监管条例,同时参照国外的现行的机动车环保召回管理体系,在《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中增加环保召回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