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换届工作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1-07-20   点击数:3260

东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东营市委主委陈胜说:

 

新一届领导班子将在难得的历史机遇和诸多可以预见或难以预见的风险挑战中,承担起推进全面小康社会建设的艰巨任务,考验十分严峻。因此,需要特别重视党内民主的发扬,集体领导的加强,各领导班子间的协调和决策的顺利实行。为此,新一届领导集体产生机制的科学和优化党委班子构成显得尤为重要。

 

一、党委班子结构要有利于发扬党内民主和强化党的集体领导

 

(一)党委内部减少层次,扩大平面,增加党委与国家机关的融合,科学交叉任职,提高整体效能。党委不再设副书记,党务由秘书长负责;在不增加党委常委职数的情况下,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进同级党委常委;党委书记不再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改由常委、组织部长兼任同级人大常委会的副主任;同级政府除常务由常委兼任外,常委、宣传部长兼任政府的文教副职;常委、纪检书记兼任同级检察机关检察长。

 

目前县级以上地方党委常委一般由书记、专职副书记、政府正职和两名副职、组织部长、纪检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宣传部长、秘书长(或县委办公室主任)、军事部门首长以及一名下级地方的党委书记组成。在专职副书记与秘书长(或办公室主任)职能合并,由常委、宣传部长取代原来的一名常委兼任同级政府副职,人大常委会、政协主要领导进党委常委会,常委会的职数不用增加。人大常委会和政协主要领导的加入,有利于社情民意的表达以及党委常委会成员的平面化则进一步有利于党内决策的民主与科学;常委会成员与同级人大常委会的交叉任职由书记改为常委、组织部长,既有利于党委书记集中精力思考重大问题,协调各方,集中正确意见,又不影响在干部选任上党委程序与法律程序的衔接;常委会三名成员与政府交叉任职,有利于在行政管理中把握全局,特别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文化建设的加强;常委、纪检书记与检察机关首长的交叉任职,有利于党加强对反腐败斗争的领导,有利于执纪与司法程序的衔接,在反贪污贿赂、反渎职工作中关口前移,形成合力,加强预防。其中尽管与常委、政法委书记职能有部分交叉,但由于法检两院和公安、安全部门有严格的法律程序规定,不至于因部分职能交叉造成效能衰减,因而是可行的。

 

(二)加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协的建设。根据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设立的各级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协,在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由于在干部使用上的习惯做法和支持人大实行法律监督、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程序化不尽完善,两项制度的优势和政治潜力未能充分发挥。建议在人大常委会和人民政协各个层级的干部配备中实行老、中、青相结合,使之成为培养干部的基地,政治上强,业务上精,有发展潜力的干部可以安排到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协由老同志传帮带,成熟之后输送到党委和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去担任领导职务。另外,根据我国宪法和有关政治规范的规定,人民政协是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各级人民政协的常务副主席由同级党委统战部长兼任,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民政协的制度平台作用。

 

二、在当前干部队伍及其补充资源中学历层次均普遍提高的情况下,选任领导干部要在坚持德才兼备的前提下,注重经历和能力

 

我国高考制度恢复已经34年,60后人口中不少人接受了各种不同形式的高等教育,70后人口则在相对完整的教育体系中接受了教育,这两部分人群已成为我们干部队伍的中坚,而80后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将比他们更高更完整,干部队伍的学历层次将更高,结构更趋合理。在此基础上,干部的个体差异将会因其经历的不同而更多地在能力方面表现出来。因此,本次换届设定选任条件时,特别需要强调经历中有无实际工作经验特别是基层工作的经验以及表现出的能力如何。尤其注意不要由于强调了第一学历中的全日制学历而把全日制学历相对较低,但通过在职学习获得真才实学的干部划到圈外。

 

三、坚持在党的领导下,积极推进民主选任领导干部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自从上世纪90年代试行副厅级以下领导干部公开考选和竞争上岗以及新世纪以来在用人办法上的积极探索,在社会上形成了很好的导向,有效地遏制了用人问题的违纪违法现象。“党管干部”是必须坚持的原则,同时在党的领导下,坚持运用民主程序选任领导干部,组建新一届党组织信得过,人民群众拥护的领导班子,需要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和有关政治规范,细化领导干部选任的程序。

 

首先,根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在年龄、学历、专业结构、性别和党派等方面的要求,结合区域内干部的上述构成,确定领导班子的缺额,划定可以进入新一届领导班子的条件,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荐参选。

 

第二,自荐人经组织和法纪部门审查合格后,可以参加述职演讲,主要内容是本人经历、德能勤绩及廉政情况等。演讲要有时间限定。述职演讲会与会范围是地方领导班子现任成员、地方各领导班子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常委会成员和老干部代表等。

 

第三,由与会人员根据平时对演讲人的了解和演讲内容,民主推荐可以进入新一届领导班子的人选。

 

第四,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由党委常委会票决新进领导班子的考察人选并安排全面考察。

 

第五,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报批,并确定有合理差额的候选人名单后,依法提交选举。无论是党的代表大会还是人大会议上,均需充分尊重党代表和人大代表的民主权利。

 

四、加大中央和地方、下级和上级地方干部的交流力度

 

使中央和省级机关干部更多地获得基层锻炼机会,了解社情民意实际,增进与工农群众的感情;使基层干部拓展视野,更多地获得宏观决策能力。同时,使中央与地方、下级与上级在处理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上更容易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中央和上级的决策能得到顺利的贯彻,尤其是全党干部和全国公务员队伍素质得到整体提高,效能得以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