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制定或修改防暑降温法律法规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07-20   点击数:3111

九三学社威海市委员会主委贾国哲说:

 

阳光直射,天气闷热。近日福建石狮市又出现了建筑工人“中暑”死亡事件,户外工作人员的劳动保护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我国现有的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唯一一部全国性法规,是于1960年颁布实施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条例》。如今已经过去51个年头,这个条例还在“暂行”,其大部分规定已不适合目前的劳动现状。20116月国家安监总局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安健〔2011141号),文件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结合实际,做好防暑降温工作,要求监督管理部门加强监督检查。但法律法规的实施有国家强制力保证,而文件不具有普遍强制力,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与之相比,欧洲一些国家的劳动法规都有高温期休假的相关规定,这种法律、法规的滞后性亟待解决。

 

建议有关部门尽快修改制定或修改防暑降温法律法规,加强对户外劳动者的保护和对生命的尊重和敬畏,保障劳动者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