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保换届风清气正的几点建议
发布日期:2011-08-30 点击数:3090
东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东营市委主委陈胜说:
我国正在经历着空前广泛的社会变革。这种变革在给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我国还在世界范围内面临诸多新挑战新问题。新一届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将要承担起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繁重任务,面对的是可以预见和一些难以预见的政治、经济和社会难题以及各种严峻考验。选出新一届德才兼备、对各种问题应对裕如、人民信得过的领导班子,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事关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兹事体大,严肃换届工作纪律是关键。
根据中央要求,各级党委提前部署,在党员和干部中广泛开展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和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识到严肃换届工作纪律的重大意义,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换届工作纪律,正确对待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不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和干扰换届,不利于换届风清气正的话不说,不利于换届风清气正的事不做。效果是明显的。但是教育面主要及于党内和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而一次全国范围内自下而上的领导班子换届,由于涉及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各利益集团必然会以各种形式发挥其影响力,甚至干扰换届,在实践中,不少违纪行为不仅发生在党内和干部队伍中,也发生在党外与非干部队伍中,而且往往与违法行为联系在一起,而纪律规范只能约束党员和干部。因此,在严肃换届纪律的同时,必须法纪并用,以约束社会所有成员和规范换届工作全过程,并在人民群众中广泛宣传换届纪律和有关国家法律,让人民一起来参与监督。
建议:
一、换届工作纪律是严肃的,关键也在于“严肃”。对于违反“5个严禁”、“17个不准”的行为,不论是谁,都要进行调查并严肃处理。要使换届工作纪律成为高压线,谁也碰不得。
二、法纪并用,对已经触犯法律的行为坚决绳之以法,从严从快惩处。法律与纪律是相互衔接的社会规范,国家选举法等有关法律与规章是换届的依据。拉票贿选,卖官鬻爵以及以威胁等手段妨害代表自主行使选举权、表决权,编造和传播谣言、诬告陷害、侮辱诽谤他人等行为既违反了换届工作纪律,也是违犯国家选举法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必然触犯国家刑律,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一点,尤其要对我们的干部讲清楚,做到人人自重、自警、自律。各级司法机关现在就要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国家有关法律规范,剖析典型案例,广泛开展针对选举的犯罪预防工作。并从人力物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一旦有人以身试法,则迅速作出反应,依法审理,一查到底,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以儆效尤,决不留情,为换届保驾护航。法纪并用,有利于全方位保障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有利于从根本上抑制可能影响换届的各种干扰破坏因素,也有利于法治社会建设的推进。
三、创新换届工作机制,增加透明度,在加强对换届工作的纪律、法律监督的同时,接受人民的监督。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在社会上广泛宣传换届工作纪律和有关国家法律,让人民群众有序地运用纪律和法律参与监督,使那些违反换届工作纪律和有关法律的人和事处于人民群众的众目睽睽之下,千夫所指,有所忌惮,从而最大限度地保障换届风清气正和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