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强对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的监管
发布日期:2011-09-06 点击数:2812
青岛机动车排气污染监控中心高级工程师、九三学社青岛市委社员吕海峰说:
根据中国汽车流通协会2009年12月份的一份报告,随着我国汽车保有量急剧增加,每年达到报废年限的车辆早已超过200万辆,然而只有50多万辆按照正常程序进入报废汽车回收中心,主要原因就是:一是车辆报废收益,这远不如卖二手车收益大,车主报废的积极性很低。以1辆出租车来说,已经跑了七年,按照正常规定接近报废年限,但报废补贴的钱才几千块,如果拿到二手车市场去卖的话,至少能卖到一两万。二是拆解市场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指导规范。虽然国家明令禁止,但包括“五大总成”在内的很多废旧汽车零部件依旧在市场上流通,而且呈现愈演愈烈的态势。这直接扰乱了报废汽车回收市场秩序,导致大量报废汽车零部件重新被装备到在用车上,带来了严重的安全和环保隐患。
因此建议按照《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部门通力合作,加强对报废汽车拆解市场的监管力度。
1、商务主管部门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健全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准入和退出机制。推动企业完善回收服务网络,方便车主交售报废车辆和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的要求,引导企业提升管理和技术水平,防止二次污染,减少资源浪费。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督管理,规范回收拆解行为,引导企业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大查处非法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活动的企业或个人,依法查处报废汽车和拼装车辆进入市场交易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行为。
3、交通运输部门加强对汽车维修企业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有关规定,坚决打击承修报废汽车或擅自改装汽车的违法行为。
4、建立部门信息交流制度
商务、公安、工商、环保、交通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建立定期信息交流机制,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汽车办理注销登记情况、报废汽车拆解情况、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情况、汽车修理企业维修车辆记录等信息定期进行相互通报,及时准确掌握报废车辆的动态信息以及相关企业的工作情况,切实将汽车污染物的减排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