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区学院完善继续教育体系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1-11-24 点击数:2982
青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副局长、九三学社青岛社员隋俊昌说: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开展社区继续教育做出了明确要求。社区学院是一所没有围墙、没有年龄限制,以城乡居民为教育对象的全员、全程、全方位的终身学习机构,是由政府主办、教育部门承办、社会参与,以非学历培训为基础,以教育服务为重点,以继续教育为发展方向,集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于一体的“多元化”办学实体。
推动学习型社区建设,完善终身教育体系,降低社会治理成本,优化投资环境,促进社会和谐,提升人员综合素质,服务区域经济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街道和社区建立社区学院,既是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学习型社会的需要,更是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需要。
为此建议:
一、加快建设各级社区学院,构建社区教育网络
依托区成教中心(成人中专),借助住区高校,建设区级社区学院;依托街道科技文化中心,借助辖内国办中小学、民办教育机构建立街道社区学院;依托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立社区学校。从而整合全区各级各类教育资源,形成三级社区教育网络。
二、加强对社区教育工作的领导
把社区学院建设和社区教育作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社区教育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分工,形成“党政统筹领导,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配合,社会积极支持、社区自主活动、群众广泛参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推进社区教育工作。
三、加强社区教育队伍建设
建立一支以专职人员为骨干,兼职人员和志愿者为主体的适应社区教育需要的管理队伍和师资队伍。专职人员建议在现有的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师队伍中统筹安排解决,街道要有专人分管社区教育工作。兼职人员要根据社区教育的实际需要确定。要充分发挥社区内教师、专家、各行各业的工作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的积极性,建立表彰激励机制,使之成为开展社区教育活动的重要力量。
四、好筹划准备工作
考察先进地区社区学院的经验做法,召开由教育、人事、财政、劳动、农发、科技、及各办事处等参加的联席会议,专题研究成立社区学院事宜,解决社区教育资源的整合问题,以加快推进学习型城区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和谐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