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夏津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运行的调查和建议

发布日期:2011-12-21   点击数:3242

山东省夏津县副县长、九三学社德州社员苗建东说:

 

夏津县新农合制度从2007年开始试点运行,2008年全面铺开,始终紧紧围绕提高参合率、加大报销比例这一目标,机制不断完善,运作不断规范,保障不断健全,服务能力、审核补偿、基金监管及制度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有力地缓解了广大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截止2011年,全县参合农民42.2万人,参合率达100%2007年—2011年全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2.3亿多元,累计报销补偿120万多人次、1.5亿多元,单次报销金额万元以上的597人次。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夏津的试点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㈠农民互助意识差,缴费积极性低。新农合制度在夏津县经过四年的运作,个人参合基金已经由每人10元提高到50元,一个四口家庭缴纳200元,购买400元的药物,才能报销200元。夏津县农村经济相对落后,农民互助共济意识不强,提高缴费影响了农民的积极性。绝大多农民认为:不患大病就不需要住院治疗,自己交钱没有受益,新农合类似于买保险,不买也罢;并且个人缴费又不能转入下一年,影响了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㈡大病补偿水平低,不能根本解决大病返贫问题。2011年新农合制度报销比例进行了调整,但实际大病补偿水平还是低。据调查,在目前的筹资水平状况下,农民患大病所获得的补偿比例大约在30%左右,而且报销比例分级、分段报销,报销起报线高,封顶线低。目前的补偿水平对于农民治疗大病、重病只是杯水车薪,还不能真正实现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

 

㈢机制不健全,筹资成本高。目前,新农合筹资方式主要是各乡镇政府负责组织,乡镇、村居动员农民缴纳参合基金,每年都要召开筹资动员大会,并且层层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这样的筹资机制工作量大、成本高,不利于新农合工作的长远发展。

 

㈣财政压力大,运行难度高。2007年——2011年全县财政补助资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11元、14元、19元、28元、52元,补助资金总额也由368万元增长到2166.38万元,再加上新农合管理机构的工作经费,县财政仅新农合一项就要投入上千万元的配套资金。这对于省级贫困县来说,配套资金压力很大。

 

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㈠增强农民积极性。新农合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农民对其认识和接受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渐深入的过程,在目前农民互助共济意识还不太高的情况下,不宜再提高农民个人交费标准。建议对没有报销的家庭或者门诊费用没有全部报销的,实行门诊帐户累计结转制度或冲抵来年费用。

 

㈡提高大病补偿水平。在筹资水平提高、基金规模扩大的有利条件下,要对门诊报销比例进行适当调整,医药费用50元以内的按100%报销,超过部分按一定比例报销。进一步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增加基本药物范围,扩大高价特效药的报销比例,提高癌症、尿毒症等重大疾病的年度报销封顶线,彻底扭转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局面,让农民得到更多实惠。

 

㈢健全筹资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多形式、简便易行的农民个人筹资方式,引导农民群众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农合。参考外地经验,可以采取滚动筹资的模式,在经农民同意的基础上,由乡镇合管办在办理医药费用报销时,对继续参合的农户扣缴其次年的参合基金,逐年类推。这种筹资方式在农民自愿且已经受益的前提下,可实现一次投入、长期受益,有利于促进新农合筹资机制的不断完善。

 

㈣减轻县级压力。建议上级有关部门在确定财政配套资金额度时,依据各县的财政收入情况和参合人数的多少制定不同的标准,对财政困难且参合人数较多的县适当降低财政配套资金额度,以缓解贫困县市的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