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资源综合开发利用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2-05-12 点击数:3307
山东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系主任、九三学社泰安市委主委冯永军说:
我国水资源的严重不足和供需矛盾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一方面自身存在着总资源不足、区域分布不均衡、旱涝灾害多、水环境破坏等不利于开发的因素,另一方面也存在对现有资源利用不足、资源利用率低等原因。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水利部门的推动下,有关水资源的政策法规得到逐步完善,但尚未建立起水资源供给和高效利用保障体系,也没有形成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来保障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仍存在着许多问题。
1、有限的水资源尚未实现有效利用与合理配置。由于缺乏统一管理,造成了城乡之间、工农业之间、部门之间的用水矛盾,这种粗放的、无序的水资源管理,使有限的水资源不能得到合理利用。
2、过量超采地下水,生态环境状况进一步恶化。由于流域内降水呈逐步减少趋势,地表水可供水量相对减少,过量超采地下水造成了地下水位常年低于河水位,浅层地下水水质污染不断加剧。
3、水污染进一步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靠近城市的河流绝大多数已成为纳污河,水资源的功能性大大降低,加大了水资源开发利用的难度,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
因此建议:
1、对水资源进行优化配置。一是加强对水资源的宏观调控。使水利投资、水资源配置、水生态环境治理始终保持与社会各项事业同步协调发展。二是实现工程水利向资源水利转变。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治理,不仅考虑单项工程的可行性,还要考虑在整个地区的合理性,不仅考虑工程规模、标准,还要考虑单项工程与系统水资源的状况、社会发展需求的平衡。在配置、节约和保护上,不仅考虑开源,还要注重节流。把水利从兴利除害的单一治水走向综合性利用,从微观走向宏观,从粗放管理走向科学管理,体现现代水利、可持续水利发展的方向。三是构建区域水系联网系统。将水库、河流进行联网规划、统筹分配利用,达到水系联网协同供水。
2、制定合理的开发利用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需要,按照统一规划、全面安排、综合治理、合理利用的原则,从经济、社会、环境等方面提出治理开发的规划和任务目标。正确处理水利建设与国土整治的关系;各项规划任务之间的关系;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上下游、左右岸、各地市、各部门之间的关系;需要与可能、近期与远景的关系;主体工程与配套工程的关系;水利措施与农林牧措施的关系;治理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等。
3、建设高效利用水资源的制度体系。一是建设高效的配套工程。通过科学规划,在主要河道的干支流上合理设计一批闸坝蓄水工程,把大量的雨洪资源留下,增加地表水,回灌地下水源,提高可用水资源量。通过加大对污水处理工程、城镇污水管网、中水回用工程的投入,有效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二是建设高效的节水制度体系。积极培育和强化社会公众节水意识,建立合理的水资源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水价机制,形成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的节水型运行模式。通过产业结构调整、节水技术推广以及经济、法规、制度等一系列工程和非工程措施,建设节水型城市、节水型农业、节水型工业。三是建立有效的技术支撑。提倡清洁生产,逐步淘汰耗水量大、技术落后的工艺和设备,鼓励采用先进的节水灌溉技术、工业节水技术、节水工艺、节水设备和节水器具,发展节水型产业。
4、建立健全有效保护水资源的政策制度。一是对于公益性的水资源利用工程要不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和政府管理力度,把关乎国计民生的保障性水资源牢牢控制在政府手中,从宏观上把握水资源的配置和开发利用。二是实行规划期用水控制指标与年度用水控制指标相结合的制度。制定年度用水控制指标动态管理制度、取水许可区域限批制度、水量水质监测制度、水资源论证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将水资源管理保护特别是用水总量控制工作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
5、适应市场经济发展需要,采取多元化水利投资方式。水利投资多元化体制和水利投资保障体系建设是今后水资源优化配置、可持续利用的必然要求。要把水资源按照其用途进行分类,属于公益性的水资源开发利用建设项目,由政府掌握并加大投资和管理力度,对于经营性质的水资源利用项目,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和外商投资,鼓励采取社会集资、户办、联办等形式。
6、逐步建立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由于涉水部门多,既有水利的,也有城建、环保、农业的,既不利于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又不利于遵循水资源的供、用、耗、排、处理回用规律。要实现城市和农村的统一;地表水与地下水的统一;水量与水质的统一;水源、水厂、供水、用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回用等全过程的统一管理。
7、逐步建立科学的水市场。水市场的建立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要加强宏观调控,严格按照《水法》规定来实践,避免盲目转让水权而造成管理的混乱和资源的浪费,引导水权转换向水资源优化配置、合理开发、公平使用、高效利用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