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的问题与建议
发布日期:2012-12-26 点击数:3583
菏泽市土地管理局科员、九三学社菏泽社员孟虎说:
城乡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是国土资源部2006年启动的旨在统筹城乡发展、落实“双保”目标的重大举措,这项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目前仍在着一些需要探讨和解决的问题。
(一)项目区拆旧建新资金面临新的困难。工业项目土地收益低是一个客观存在的事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受全国房地产形势影响,今年以来出现了市场持续低迷现象,城建资金缺口较大,实施增减挂钩项目资金日趋紧张。
(二)新农村建设的快速发展给增减挂钩工作提了了新要求。目前增减挂钩项目已经由初期的村庄就地改造,正向广度和深度发展,大部分安置区是以新型社区或中心社区或生态文明村面目出现的,新建村庄规模大,聚集人口多,公共设施配套、公共服务优化和生态文明乡村建设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
(三)挂钩项目综合效益未能充分发挥。目前国家大力倡导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但目前挂钩试点项目区新农村社区建设与产业布局、城镇建设、生态环境等规划衔接、互动的不够,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的机制还不健全。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一)拓宽挂钩项目融资渠道。一是新增计划用地指标用于工业和公益性项目,经营性用地使用挂钩周转指标,并及时将土地增值收益返还项目区。二是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土地出让收入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发挥资金整合的规模效应。
(二)切实维护好农民长远利益。一是突出地方特色。要改变建筑形式单一、资源分散、结构趋同等局面,向地方化、田园化、个性化方向发展,形成浓厚的地方特色,既要保护地方文化遗存,也要传承当地文化产品。二是建设功能齐全。田、水、路、林、村综合配套,具有完备的学校、医疗、商业、文体、垃圾和污水处理等功能,让群众过上居住舒适、生活便利,环境优美、生态文明的新生活,三是留足农村发展用地。实施增减挂钩工作,一定要把农村生产生活、可持续发展的用地空间留足,不能把城镇建设用地拓宽了,把农村的发展空间卡死了,不能以牺牲农村、农民的长远发展利益换取城镇的一时快速发展,这样有悖于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初衷和实施增减挂钩的真正意图。
(三)全力助推农村发展、农民增收。一是助推农业现代化。对复垦出的耕地,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实行耕地规模化经营,培育和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化项目,以及现代化农业园区,农民不但享受到承包土地带来的收益,还可以到园区打工,实现农民从单纯依靠土地种植收入向租金保底、务工获薪、经商得利和入股分红等多元化增收转变。二是助推农村发展。通过土地资源的再配置,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农副产品加工企业有序向农村社区聚集地转移,建立企业型农村园区、企业发展有空间、企业用工有保障、农村劳动力就业有依靠、农地流转和规模经营有基础,实现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多元共赢、良性循环的农村发展新路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