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医疗机构诊疗处方行为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2-12-26 点击数:4296
山东卫海北洋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九三学社威海经区支社社员胡万显说:
近期本人考察了多家规模较大的医疗机构(三级甲等医院),发现患者就诊时,医生在电脑上开处方,患者手里拿到的纸制处方不体现药物的具体名称,而是看不懂的号码或代号。
患者付款后在药房拿到药时才知道医生给自己开的是什么药。这种现象大有普及推广的趋势。
本人认为:一、这种诊疗行为是以经济效益为首位,淡化了医疗机构的服务宗旨;二、这种诊疗行为侵犯了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三、这种诊疗行为会使患者心里产生挨宰、被欺骗的感觉。
因此,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处方行为是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