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将灾区作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基地进行重建

发布日期:2008-05-30   点击数:3775

青岛市地震局退休干部、九三学社青岛市南区基层委员会委员徐青说:

 

四川汶川抗震救灾,战胜了重重困难,已经取得阶段性胜利,下一步将面临灾后重建家园的工作。建议将灾区重建工作,列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建设基地项目:不仅纳入国家级系统观测研究网络,而且纳入综合减灾体系,在重建中既注重生命线工程、电视广播通讯工程、防疫卫生工程等的建设,同时注重重建区烈度复核、生态环境评估、重建规划与迁移规划等的建设,局部或单一专业部门和领域均难以胜任这项大的工程,必须确认统一综合的目标系统,由国务院各部委联合互动,才能实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具体建议如下:

 

一、建立统一的灾后重建管理机构

 

建立高级别的跨行业、跨部门的灾后重建管理机构,形成横向的、不争权只做事的办事风气。

 

健全管理机构的系统运作机制,实现综合组织与管理,在充分发挥单部门作用的同时,注重发挥各部门合作治理重建的协调作用。规范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建立问责制,实现高效有序地灾后重建。

 

二、开拓多元投资体系

 

建立国家级的跨行业、跨部门的投融资协调机构,形成横向的、综合的社会评价制度,形成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多元化投资格局;制定鼓励相关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依法监督运行实施,支持综合减灾、节能环保等产业的发展,调动和促进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确认参与综合减灾工作的投资主体,在严格控制的前提下批准特许经营;确认区域经济总体规划的综合减灾需求,制定分批分期综合减灾统筹规划,完善科学投资的决策程序,对项目的选择、评估、实施,进行统一安排,以适应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鼓励多元投入参与收费建设领域,形成多元投资主体格局,实现政府投资的“放大效应”;对无法收回成本的项目,也逐步向混合型投资过渡,提高综合减灾投资的使用效率。

 

三、把建设“减灾系统工程”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内容

 

在灾后重建前,编制“减灾系统工程”规划,特别将节能、环保、生命线等领域的综合减灾,纳入规划建设的首要标准,进行城乡生命线工程、城乡民居工程、城乡应急联动体系的系统化建设。

 

首先,防止灾后次生灾害。要认识到目前面临的“任何单一的、局限某一领域的行政与技术的管理,都无法应付”的复杂局面;防范综合监管不善引起的火灾、爆炸、停电、停水、有害气体、液体泄漏等混合型的事故灾害;广泛迅速更新设备,降低能耗,防范多种致灾因素叠加。

 

其次,投入生命线系统建设。在供水、排水、燃气、供热、交通等基础设施方面的重建工作中,提升埋地各类管道的综合减灾功能,提升供水和燃气系统的可靠度,在新的建设中广泛采用节能减排设施,配合中水利用和其他资源循环利用,健全排涝、截污、净化等方面的综合治理功能,对基础设施重视应急机制和防灾能力的建设,发动社会力量,进行统筹规划,提供技术保障,创建示范工程。

 

第三,加大科技投入力度。瞄准节能与环保的高新技术产品领域,投入减轻 “火、水、毒、化”次生巨灾损失的系统研发;建设相关技术产业基地,与国际合作,争取能够通过研发,产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引导科研机构、相关企业,参与综合减灾应用性研究,在重建中,注重城乡住宅现代化,增强技术集成与应用力度,吸纳先进适用的工艺设备与建筑节能、建筑结构减灾技术。

 

第四,加强农村建设。改变农村公共服务远远落后于城市的局面,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改变公共服务上的不平等。在乡镇城市化建设中,克服行政区位局限,实现城乡一体化(综合减灾、环境保护、资源利用、持续发展)的生态目标,重点解决农村饮水质量不合格的问题,推广沼气、发展太阳能、风力发电等工程,以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发展循环经济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