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企业职工退休行政审批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3-10-25 点击数:7950
山东省章丘市人社局主任、章丘市政协常委、济南九三学社社员吴春明说:
企业职工退休分为正常退休、特殊工种退休、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等三类。
企业职工正常退休一般要经过职工本人申请、职工所在单位审核、单位进行公示、经办机构审核、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从申请到批准至少一个月。
特殊工种人员提前退休审批除履行以上程序,还需要提供连续15年或累计20年的从事特殊工种的原始档案、工资支付原始记录等。本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审后,还要报市(地)劳动行政部门批准。从申请到批准至少两个月。
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申请办理提前退休或退职的,除前述程序,还需要提供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职工因病或非因工伤伤残鉴定表》。从申请到批准少则半年、多则一年。
按照我国每年办理退休手续1000万计算,仅职工等候的时间至少达3亿个工作日,不但耗费了宝贵的时间资源、人力资源,而且在如此多的程序链中滋生民众抱怨、不公甚至腐败。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目前,各地大都建立了参保人电子档案,年龄、工作时间、缴费指数、缴费年限一目了然,设置行政审批只是画蛇添足。因此建议取消企业职工退休行政审批,具体措施如下:
1.取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社会保障统筹前的产物,其历史使命已经完结,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设置行政审批,严重破坏法律的严肃性、市场经济规律和保险安全,导致造假制假猖獗甚至犯罪。可行的办法就是,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企业使用苦、脏、累、险工种的,给予相应的工资待遇、缩短工作时间、加强保护措施以及提前离岗修养。
2.因病或非因工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宜与退休混行。
3.降低退休门槛,实行弹性退休制度。达到退休条件,没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可以自愿退休,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劳动年龄上不封顶。
取消行政审批后,将职工退休改为备案登记,作为确认劳动主体资格的时间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