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7-关于我省地下水资源保护与持续利用的对策建议
发布日期:2014-03-14 点击数:5984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
地下水是我省重要的供水水源,供水量占全省总供水量的44.12%,在保障人民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近20年来, 由于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 特别是各种水利工程的修建和地下水的不合理开发利用以及不良企业向地下排污等, 使地下水资源无论是在储量上、质量上, 还是在水循环规律上都发生了很大变化, 威胁到我省大部分地区的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利用。
一、我省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分析
据统计,我省水资源总量为284.95亿m3,约占全国水资源总量的1%,属严重缺水的省份之一,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173.80亿m3、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为111.16亿m3。全省总供水量为219.99亿m3,其中,当地地表水供水量占26.83%、引黄供水量占27.55%,地下水供水量占44.12%、其他水源供水量占1.51%。
近年来,由于地下水大规模超采和排污,导致我省地下水水位持续下降和水质严重污染的现象,并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环境与地质环境问题。自2006年以来,我省地下水平均埋深均在5.0m以上,且年际变化较小,处于基本持平状态,但不同年间各地市地下水埋深变化较大。其中菏泽、威海、日照、临沂四个城市地下水埋藏较浅,一般在1.5-5m之间;淄博、潍坊、东营、泰安、聊城、枣庄地下水埋藏较深,一般为6-15m;地下水埋深最大的区域是寿光大部和青州北部山前平原区以及淄博市临淄区,可达35m。从多年来看,我省地下水超采面积整体处于上升阶段,2013年3月全省平原区地下水超采面积达11692km2。
目前,全省监测评价的142个水功能区中,水质达到Ⅰ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个,占1.4%,水质达到Ⅱ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5个,占17.6%,水质达到Ⅲ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33个,占23.2%,水质符合Ⅳ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26个,占18.4%,水质符合Ⅴ类标准的水功能区有9个,占6.3%,水质为劣Ⅴ类的水功能区有47个,占33.1%。
二、我省地下水资源面临的主要问题
由于我省地下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水资源的综合利用缺乏统筹规划,造成地下水过量开采或开采程度过低,引发了超采漏斗区、地面塌陷、沉降、裂缝、海水倒灌以及土壤盐渍化、渍涝等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具体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1.污染严重
受工业、农业以及生活污水的影响,我省地下水污染较为严重。污废水大多未经有效处理而直接排人地表河流、水库、湖泊或渗人地下, 从而污染了地下水。我省水质严重污染( 超过V 类水标准) 的河段占总河段的70. 8% 。污染的河水渗入地下, 必然对地下水造成污染。据山东小清河沿岸水井监测显示, 氟化物、硫酸盐、挥发酚、COD、石油类等污染因子的超标率均在80% 以上。邹平、博兴两县小清河沿岸500m 以内的浅层地下水( 底界面埋深小于60m ) 受到污染, 污染面积80km2。大汉河、潍河、弥河、白浪河、北胶莱河、南四湖水系等河流水质污染最为严重, 水质明显恶化, 大多数水库也遭受轻度污染。其对沿岸地下水调查结果表明, 地下水已被严重污染, 可利用的地下水资源量减少, 加剧了地下水供需矛盾。
2.开采过量
近3O年来,由于开采布局不够合理,加上地表水过度拦截,在我省局部地区出现了地下水超采位长期居高不下,部分城市形成过量开采的持续下降型漏斗区,引发水生态问题。由于在泉域范围内的东郊及城区过量开采地下水,致使济南四大泉群逐步断流干涸。省内其他有名的泉水如博山神头泉群、莱芜郭娘泉群等,也因地下水开采过量而消失。
2011年到2013年我省地下水超采面积整体呈现减少趋势,但超采区内部差异较大,淄博—潍坊超采区超采面积仍大于5000km2。由于地下水的过度开采,已经形成了以城市水源地等为中心的地下水漏斗区。
3.咸水入侵
在沿海地区, 由于不合理的开采, 引起海水人侵, 减少了地下水可利用量。近3O年来,过量开采地下水,造成地下水位低于海平面,形成倒比降,使海水倒灌到陆地含水砂层,地下水受到浸染;原生咸水入侵发生在潍坊市北部、东营市广饶的地下水超采区,近2O年来原生咸水向南推进,使淡水区范围缩小。海水、咸水入侵区地下水变咸,机井报废,生活、生产必需的淡水只有从外地运进,使人民生活受到了影响,工农业生产遭受了巨大损失。上覆第四系松散沉积物的岩溶浅埋区, 过量开采岩溶水, 引起地面塌陷等。
4.利用率低
我省是个农业大省, 农业为用水大户, 约占社会总用水量的70 %。许多地区抽取地下水进行农田灌溉,且多是采用“ 大水漫灌” 的方式, 浪费极为严重。一些利用地下水为主要供水水源的城市,其供水管网存在比较严重的“ 跑、冒、滴、漏” 现象,加之这些城市工业设备和生产工艺落后, 工业用水管理粗放, 万元产值用水量偏高, 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低。这种用水的浪费, 更加剧了水资源的供需矛盾。目前我省只开发利用了部分微咸水, 尚有大部分微咸水和半咸水资源没有开发利用。
三、我省地下水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的对策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结合我省经济发展的客观实际,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1.完善法规,加强管理与保护
完善地下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面对地下水污染的严峻形势, 以及地下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应进一步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的有关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为地下水环境的保护提供完备的法律依据与政策支持。加强管理,严格划定地下水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严格执行地下水压采计划,加强回灌补源和海水入侵防范,逐步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2.施行“休养生息”政策,加强污染修复与研究
我省人口多,农业面积大,生活污水和化肥农药的污染大量流入江河以及下渗到地下,对地下水水质造成较大污染。此外,工业三废的大量排放,致使地下水理化指标超标,水质恶化。加上快速城镇化产生的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将大量有害废弃物及污水排入环境,进入地下水,危及地下水和人体健康,导致环境保护的困难。为此,必须选择一些重点区域,开展地下水脆弱性评价、地下水环境影响的风险评估和安全监控,并进行地下水污染成因、规律和修复技术的研究。为此应努力实行水环境保护,给地下水以人文关怀,不断减轻其污染负荷,自动修复净化,恢复其生态系统的活力。
3.建立自动监测系统,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信息
加强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地下水监测手段和能力,改变传统落后的地下水监测、传输方式,通过地下水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及时准确地掌握地下水动态信息,评估地下水安全状况,以利制定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对地下水的监控与保护。
4.制定综合规划,合理保护与科学利用
从根本上改变对地下水重开发轻保护的思想,抓住目前的有利时机,利用一切可用水源和有利地形对地下水超采区回灌补源。主要方式有:流域上游层层拦蓄,流域下游利用沟渠凹地蓄存地表水,增加地下水补给量,并开挖各种渗坑、渗井人工促渗,也可利用原有开采井直接回灌,千方百计缩小地下水超采区范围,增加地下水储存量。在胶东半岛、东南沿海地区及山前平原区,可继续选择具备条件的地段修建地下水库,增加地下水储存量,减少潜流入海量,防止海咸水入侵。在地下水超采区大力推广潍河、弥河、白浪河、胶莱河、大沽河层层拦蓄、梯级开发的河道综合治理模式,有效补充地下水资源,改善全省的地下水环境。在抓好地下水超采区回灌补源的同时,要防止沿黄地区发生次生盐渍化。沿黄地区地下水埋藏较浅,地形相对平坦,河道排涝能力差,在丰水年容易产生次生盐渍化。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疏通河道,提高河道的排水能力,最大限度的调控地下水位。
5.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与违法惩处强度
地下水资源是我省重要的水源,对我省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以及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于私自开采地下水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从重惩处。对向地下排污的企业,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处于巨额罚款,严重的还要坚决吊销其营业执照。
6.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水资源的意识
地下水环境的改善有赖于人类生活环境的改善,环境的治理和维护必须有广大群众的积极参与,有与之配套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以及完善的管理体制。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和认识水平的限制,环境问题往往被人们漠视或引不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应通过多种渠道加强环保知识和环保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大家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和子孙后代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