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集体提案1-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增强创新驱动发展新动力
发布日期:2014-03-14 点击数:9650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党的“十八大”强调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创新驱动战略的实施,不仅要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更要提高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率。科技服务业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许多科技发达国家,科技服务业已经成为现代服务业中最具活力的部分,与创新能力密切相关。
一、当前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现状
近年来,山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出台了多项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对于促进科技服务业的跨越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科技服务业规模不断扩大,发展速度不断加快。2012年全省科技服务业增加值达到367.83亿元,比2011年增加了49.84亿元,增长速度比2011年提高1.1个百分点。2012年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25.4万人,比2011年增加了2.9万人。
(二)科技服务业贡献率进一步提高。2012年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0.74%,对三产的贡献率为1.83%,比2011年有进一步的提高。
(三)科技服务业投资增长显著。2012年全省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固定资产投资完成399.76亿元,比2011年增加189.78亿元;2012年全省科学研究和科技服务建设总投资为633.04亿元,比2011年增加225.12亿元。促进了重点服务业城区、园区、企业的发展和产业结构优化,成为推动全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二、我省科技服务业存在的主要问题
虽然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了我省科技服务业的进一步快速、健康发展,主要集中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整体发展环境不够优化,市场发育不够成熟。地方政府对科技服务业的扶持力度和保护力度不够,国家和省颁布的促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不能完全落到实处,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与先进省市相比有很大差距;科技服务业的管理体制尚不够完善,服务能力与效率较低,市场化水平远低于发达省市。
(二)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服务业发展滞后,制约了科技成果的有效转化。由于目前服务于成果转化的中介服务机构相对缺乏,已有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整体素质不高,导致科技成果产业化艰难、转化率不高。
(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科技服务平台建设滞后,综合能力较弱。一是我省科技服务检测机构分散,无法形成有规模的检测合力;二是信息服务平台缺乏统一性,整体性不强,新技术应用不够;三是科技服务平台建设自主创新不足,缺乏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
(四)科技与金融结合不紧密,金融对科技创新及科技服务业支撑不强。一是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缺乏系统性,部门之间的协调性差,政策效果不明显;二是银行导向的科技金融模式存在一定缺陷,政策性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力度不大;三是风险投资和科技担保机构数量少,资金规模小;四是风险补偿资金不到位,风险补偿作用不大。
(五)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相对匮乏,自主创新能力不足。一是科技服务机构从业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二是科技服务业的认证制度不够完善;三是科技咨询机构队伍建设缺乏专业性和整体性。
三、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为加快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增强科技创新驱动力,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我省科技服务业的发展环境,积极培育市场
1.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促进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进一步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认真执行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进一步加大对自主创新、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利用等方面科技服务的税收优惠力度。
2.借鉴先进省市做法,制定有效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推动科技服务业发展。一是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并充分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作用;开展政策性融资担保、信托投资、信托贷款等,丰富财政资金使用渠道;完善产业、技术等政策,引导社会资金投入,保障全社会自主创新经费持续稳定增长;鼓励社会力量依法捐赠财产或者设立科学技术基金资助自主创新活动。二是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业价格、收费等政策。三是加大对科技服务业集聚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新平台和科技服务企业的扶持力度。
3.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科技公共服务制度。以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企业与事业分开为原则,着重推进科技服务机构的市场化、产业化改革,研究制定科技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及产业组织政策,从宏观角度引导科技服务产业发展的方向。健全完善科技服务业评价考核机制和统筹协调机制,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
(二)明确发展重点,积极推动促进成果转化的科技服务业发展
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积极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城市试点示范及强县工程建设,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2.加强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服务,建立和完善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中介服务体系。一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大力发展专业化、市场化的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二是完善科技中介服务门类,提高服务质量;三是积极发展技术交易市场。
3.加强公共检测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尽快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现有的检测机构,打造公共检测服务平台;明确定位政府实验室功能,整合发展第三方检测机构,推动企业和社会力量开展自检和委托性检验任务。
4.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助推器作用,加强科技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信息平台建设要积极贯彻落实“整合、共享、完善、提高”的建设方针,按照不同类型科技资源的特点和发展规律,采取灵活多样的整合方式和共享模式,以实现科技资源的高效利用,避免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
5.创新机制,大力推动科技金融发展。一是建立全面规范的科技金融制度保证保障机制;二是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建立科技多元投入机制;三是完善科技金融体系,拓宽科技金融融资渠道;四是大力支持风险投资机构的发展,鼓励风险资本来源多元化,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
(三) 积极培育科技服务新业态,大力发展新型服务机构
1.创新体制机制,发展科技服务机构。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行政府购买科技公共服务。将服务性和事务性较强的科技管理业务,移交给有条件、有能力的科技服务机构或企业承担。将挂靠政府各职能部门的科技服务机构剥离出来,鼓励和引导大型企业剥离研发、设计策划等科技服务,组建独立运行、面向社会的科技服务企业。鼓励外资以多种方式进入科技服务业,引进国外知名科技服务企业设立地区总部、服务中心、分支机构。
2.满足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积极发展新的服务业态。一是针对加强科技与文化融合的要求,发展文化科技服务新业态。加强虚拟现实技术的集成应用,加强文化信息资源互联互通,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等业态的深度融合。二是针对促进信息消费的要求,培育服务新模式。加强新兴生活消费服务模式与发展路径研究。
3.加强新技术与新模式研究,引领战略性新兴服务业。一是积极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需求,启动一批高新技术项目,建设一批现代信息技术产业;二是大力发展网络出版新技术与产业,实现科技信息的快速检索和分析;三是充分利用基于无线网络的新型信息传播手段,实现科技信息的多渠道传播;四是大力发展大数据科技服务业,推进“智慧山东”建设。
(四)加强科技服务业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 提高科技服务业核心竞争能力
1.落实和完善人才政策,改进科技人才公共服务。加大人才引进与培养力度,完善科技服务引才引智机制,采取柔性流动方式吸引高层次科技服务人才创新创业。推动建立高校教育和社会培养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机制。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科技服务业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
2.优化科技人才创新环境,建立以科研能力和创新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探索实施科研关键岗位和重大科研项目负责人公开招聘制度,规范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和岗位聘用制度;探索有利于创新人才发挥作用的多种分配方式,完善科技人员收入分配政策。
3.优化科技人才创业环境,鼓励科技人员创业。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将职务创新成果进行转让和采用技术作价入股方式实施转化。
4.发挥民主党派人才优势,鼓励民主党派成员积极投身科技服务业。根据各民主党派的人才构成特点,适时建立面向不同地区、不同专业领域的“专家服务团”,如面向金融领域的“科技金融专家评估团”,面向农业服务领域的“专家科技特派团”,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