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严格禁止以流通人民币图案印刷冥币
发布日期:2014-04-17 点击数:15342
青岛文物事务管理局文博馆员、九三学社青岛社员潘怡为说:人民币是国家的法定货币,其尊严不可亵渎。然而,各地一些不法商人为了牟利,用现行第五套人民币百元大钞图案印刷冥币出售,供顾客上坟焚烧!这不仅是对人民币的侮辱,也是对国家的侮辱。
为此建议:
1.依照相关法律从重从快追究这些商人的刑事责任,处以重罚,并追究相关部门失察、失职之责。
2.相关部门应对火葬厂、公共墓地周边销售冥币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收缴销毁。
3.利用学校和电视台、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在传统节日祭奠前做好相关宣传,严禁使用带有流通人民币图案的冥币。
4.对利用流通人民币图案印刷冥币的制售不法商贩加大打击力度,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