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加快出台“新能源电动汽车管理法规”
发布日期:2014-05-04 点击数:21213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客户服务部经理、九三学社青岛社员宋箴说:
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优势明显,逐步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针对新能源电动汽车加快推进,进而反映出在法律法规的空白。
1.无需挂牌,造成管理失控。《道路安全法》对此类车没有规定,车速达到60公里/小时的电动车会给日益拥堵的道路带来事故隐患。
2.驾驶人无需获得特定驾驶执照,带来风险失控。驾驶电动汽车无需经过任何培训学习考试,任何人都可以开车上路,势必加大交通事故风险系数,增加社会的不稳定因子。
3.没有相应的保险保障。交强险和商业机动车保险都是针对机动车的保险条款,对无牌、无需取得驾驶资格的电动车不属于承保对象。随之带来的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肇事车辆车主及驾驶员无偿付能力时,受害者在将不能获得强制保险的保障。
为此建议:
加快出台“新能源电动汽车管理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