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土壤保护与治理产业化市场化的建议

发布日期:2017-08-17   点击数:22412


土壤是构成生态系统的基本环境要素,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土壤安全问题对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环境安全等有决定性的影响,土壤污染已经成为威胁人类健康、影响环境安全的重大课题。相比水污染和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防治一直是我省污染防治工作的短板,近期国内土壤污染事件频发,土壤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一、土壤污染状况

目前,我国土壤污染的总体形势严峻,《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土壤总点位超标率为16.1%,重度污染点位比例为1.1%,耕地土壤污染最为严重,点位超标率高达 19.4%。我省作为工业大省和全国粮食、蔬菜、果品的生产大省,随着工业、农业以及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耕地资源日益紧张,供需矛盾愈加突出,土壤污染日益加重,大量的重金属、有机污染物随着废水、废气、废渣排放到环境中,并最终累积到土壤中,过分依赖化肥施用、农药残留、地膜残留和畜禽粪便的过度使用等问题比较突出,近年来开展的农田土壤监测发现我省部分地区还存在农田土壤重金属超标现象,土壤环境质量呈现逐步恶化趋势,对于确保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构成严重威胁。

二、土壤保护与治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1.政策法规方面

当前,我国面临严峻的土壤污染形势,政府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应对。201511日,我国开始实施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该法对于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更加重视。环境保护部目前还在起草我国首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并拟于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6月《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简称“土十条”)出台。“土十条”为推动土壤治理与修复提供了行动指南,为安全利用土地,修复受污染土壤,拓展相关市场提供了巨大空间。为有效防治土壤污染,我省于20149月印发了《山东省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制定了强有力的保障措施。 

2市场现状

生态环境、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及城市化的推进,催生了场地修复的巨大市场。目前国内市场,土壤修复的需求主要集中在具备较大商业价值的城市棕色地块,或能找到较明确责任主体的工矿业场地,以及部分污染严重的农村耕地。我国土壤修复企业从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现在的近1000家,从业人员从约2000人增加到约1万人。随着土壤修复行业的快速发展,一大批国内优秀的土壤修复企业迅速崛起,而我省在生态修复产业方面还没有代表性的龙头企业,中小企业数量也不是很多。总体来看,技术储备不够、人员队伍不足等问题突出,产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

 3.存在问题

目前,我省污染土地的治理处于起步阶段,行业发展主要面临责任认定与资金来源困难、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不健全、修复技术体系不完善、行业技术与综合性人才短缺、开发商及公众认识缺乏等诸多问题,直接制约了行业的发展。一是土壤修复的准入门槛较低,水平参差不齐,缺少针对性和专业性的行业资质认定。目前在污染物治理项目管理机制上,还没有明确的资质和技术标准方面的相关规定,使得各地在环保项目招投标方面遭遇不少难题。二是行业主要由政府主导,市场化机制尚未建立。在土壤修复领域政策、法律、商业模式仍缺位的状态下,土壤修复市场的商业模式尚不完全清晰,还是以工程和咨询为主;土壤修复产业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政府投资驱动。目前土壤修复资金除少数由房地产开发商埋单,大部分项目主要依靠地方政府付费(相关统计数据显示,政府承担的修复资金所占比例达3/4),而地方政府由于经济增速放缓,财税收入面临放缓压力,难以完全落实土壤修复资金。资金来源过度依赖于政府,缺少稳定的支付体系,难以形成合理的盈利模式,制约着我省土壤修复产业的发展。三是政策法规与标准规范不健全。在政策法规方面,鉴于近年来城市工业企业搬迁中土地污染问题的严峻性和迫切性,有关部门出台了一些专门的规定,同时将土壤修复提到了专项规划的高度。但相关政策法规体系非常不完善,尤其缺乏吸引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污染土地开发的产业专项基金、投融资奖励、税收减免等金融鼓励政策。相关的监测标准和规范仍需进一步完善、以使市场找到相应的监督和实施依据。

三、关于推动土壤保护与治理产业化、市场化的建议

1、多措并举,推动土壤污染防治产业发展

建立国家级土壤修复技术综合性试验示范区,选择危害严重、影响较大的污染流域或县()域为典型区域,以成熟技术成果的规模化工程示范为切入点,以污染土壤的安全利用为目的,在已有治理工作基础上,联合相关力量, 组织来自生物、物理、化学、农学和食品等不同学科专家,进一步研发和完善土壤污染修复技术,开展集成创新,形成因地制宜的修复技术体系和科学合理的治理模式,建设土壤污染大规模连片治理示范样板。推动农业资源环境保护事业全面深入开展,对从事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的企业给予项目示范和优惠政策,推动形成土壤污染防治产业链。完善技术研发和科技创新激励政策,鼓励社会机构参与土壤环境监测评估等活动。加强清洁土壤的管控技术研究,防止污染物在土壤中累积和污染面积的继续扩大,以保证其永续利用。

 2 建立政府、社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市场化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经济激励措施,培育土壤污染控制与修复市场,建议在推进耕地污染治理过程中,将第三方治理作为主导模式,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培育壮大资源环境保护产业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建立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机制,明确污染场地管理机构和责任主体等,制定完善的污染场地修复和治理资金筹措、管理、使用制度。政府成立融资平台公司,建立循环利用资金和土壤污染治理基金体系,建议基金由政府专项投入、从各地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的资金和征收污染主体环境税等组成,用于土壤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3、构建土壤环境治理体系

建议建立一套全面的、准确的、及时的土壤环境风险预测预警体系,服务并指导于国土资源管理、农业生产布局和土壤修复治理等工作。规范完善各行业土壤环境检测标准,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和规范操作行为,明确各行业对所处地段土壤环境的修复要求,树立土壤治理行业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等。改进市场监管机制,加大违禁药品的监管和处罚力度,提倡并推广以微生物制剂防治病虫害,加强以菌治虫、以虫治虫等现代农业技术研究。

4联合化肥行业推广有机、微生物肥料的使用

建议由政府采取先试点、再推广的形式,统一招标采购有机肥、微生物肥、菌肥,发放到农户手中,再由地方政府监督肥料的使用情况,持续跟进。大力加强对预防土传病虫害、提高作物品质的优质有机肥、菌肥的宣传力度,由政府强制执行有机生产标准。大力推广有机肥、菌肥的使用试点,转变农业施肥模式。通过补助、贴息等政策,积极支持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九三学社山东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