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习近平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政治智慧的学习与阐释

发布日期:2017-08-28   点击数:23392

(注:本文为山东省政协2017年度“发挥协商式监督独特优势”主题理论研讨活动课题。)

 

 

习近平总书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政治智慧,是习近平总书记多党合作政治智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的极大丰富和发展。它透过一个个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回应了民主党派为什么要开展民主监督、怎样开展民主监督等时代关切,破解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难题,也深刻作答着新的历史时期如何坚持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如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一系列重大课题。本文通过对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存在的六个难题;习近平以问题为导向,给出了解决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难题的“钥匙”;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正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达到新境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等五个方面问题的研究,即对习近平总书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政治智慧的学习与阐释,梳理、总结其蕴含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理论与实践的未来发展指明方向、确认准则,提供根本遵循。

一、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要意义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的多党合作既不同于西方两党制和多党制那种你争我夺的政党关系,也不同于一党制那种权力垄断型的政党关系,而是一种以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为显著特征的新型政党关系。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党协商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是中国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团结合作的重要体现。多党合作的基本方针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其中的“互相监督”既包括民主党派对共产党的监督,也包括共产党对民主党派的监督。但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地位,更需要民主党派的监督。

毛泽东指出:“为什么要让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呢?这是因为一个党同一个人一样,耳边很需要听到不同的声音。”[1]共产党要接受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是由于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与否,工作做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和命运。正如邓小平所说:“在中国来说,谁有资格犯大错误?就是中国共产党。犯了错误影响也最大。”[2]

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之一,其方式是提意见、作批评、提建议。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形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执政党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的重要保证,是防止权力滥用、独裁专制、贪污腐化的重要举措,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在新时期,只有通过民主党派切实发挥民主监督作用,才能体现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设计初衷、价值所在和生命力;才能更好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才能更好发挥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不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二、新时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存在的六个难题

民主监督是一个令民主党派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不少民主党派成员为此时常有冲动、有纠结、有困惑,处于想干力不从心,真干心有余悸,不干欲罢不能的尴尬境地。长期以来成了民主党派职能履行中的“短板”。

难题一:由于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在作批评、提意见,在一些人看来是在找问题、挑毛病, 一些民主党派成员存在着不敢监督、怕打击报复的思想。

难题二: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被监督方是中共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政府职能部门,由于一些中共领导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个人意志至上、法治观念淡薄、法外特权思想根深蒂固,认为党总揽全局,党决定一切,无需民主监督,思想上存在不乐意被监督、不接受被监督的情况。

难题三:有些民主党派领导和成员自身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民主监督只不过是走走样子而已,监督无用,无需认真。

难题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程度不高,具体操作起来局限性大、弹性大、随意性大,以致影响了民主监督的实效。

难题五:民主党派在监督时存在情况不明、信息掌握不多、甚至被误导、是非难断的问题。

难题六:一些民主党派领导及其成员能力水平有限,存在不会监督的问题。

三、习近平以问题为导向,给出了解决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难题的“钥匙”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由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执政党的地位和执政党存在的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监督中而深化。让执政党听到不同声音和批评,帮助有效解决执政党面临的突出问题,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党和国家的高度十分重视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多次强调要拓宽监督渠道、建立监督机制、营造宽松和谐氛围等。

(一)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不厌其烦地强调民主党派民主监督问题,意味深长。

2012年12月24日至25日,习近平同志在担任中共中央总书记不到2个月时间,就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机关,共商巩固和发展爱国统一战线、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大计。他强调指出:“中共中央将坚定不移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坚定不移贯彻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支持民主党派更好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3]

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完善我国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不厌其烦地强调发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职能。他在2016年一年之内,就四次强调民主党派要发挥民主监督职能,四次又都提出了不同的监督领域。

1.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等的监督。

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讲话中强调:“要完善民主监督,加强对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贯彻执行情况和‘十三五’时期重要约束性指标等的监督,促进相关工作。”[4] 

2.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创新与发展。

2015年11月27-28日,中共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后,2016年6月21日,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在京启动,受中共中央委托,各民主党派中央分别对口8个全国贫困人口多、贫困发生率高的中西部省区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其对口情况是:民革中央----贵州、民盟中央----河南、民建中央----广西、民进中央----湖南、农工党中央----云南、致公党中央----四川、九三学社中央----陕西、台盟中央----甘肃。

2016年12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指出:“今年,各民主党派中央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对口八个省份开展了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民主党派中央继续对各项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5]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影响范围广,既是一次专项监督,也是一次贯穿始终的全程监督。

(1)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赋予各民主党派的一项新任务,是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新领域,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在新形势下的创造性发展。《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提出了10种监督形式,其中第六种形式是“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监督”,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就是这种专项监督形式的具体体现,既中共中央就重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某个专门事项,明确由民主党派来实行民主监督。各民主党派以组织行为开展监督,并将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建议向中共中央及地方党委反馈。将脱贫攻坚这样事关全局的国家发展战略纳入民主监督,这在中共历史上是第一次,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多党合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执政党与参政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关系,是新形势下民主党派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新探索,是民主党派服务大局的充分体现。

对民主党派来说,这是一次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履职水平,增强组织凝聚力的重要契机。通过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民主党派能够深入体察民情,深刻理解中共中央有关政策的战略意图,更加全面地了解国家重大决策的推进、落实情况,亲身体验政策落实过程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从而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需要各民主党派发动各级组织和广大成员积极参与,从民主党派中央到基层组织,从专家到机关干部,都要深入一线,开展认真的调查研究,了解基层真实情况,齐心协力共同完成这项工作。

(2)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要明了其性质。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政治监督,也是一种非国家权力性质的监督。扶贫攻坚民主监督不是权力监督, 而只能通过监督形成一种政治、舆论、道义的压力,或提出意见建议,促使被监督者自觉对其政策、行为、态度、作风作出改进、完善和调整。换句话说,脱贫攻坚民主监督不是刚性监督,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而是协商式监督。其监督目的是为了把脱贫攻坚工作做好,在监督过程中既要看到成绩,又要发现缺点和问题,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

(3)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要明白其内容。扶贫攻坚民主监督主要内容就是监督的主要范畴,就是主要监督什么。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支持各民主党派中央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的实施方案》中列出了监督的6项重点内容,包括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情况、贫困人口精准脱贫情况、贫困县摘帽情况、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情况、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使用情况等。

(4)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要遵循三项原则。

一是要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突出位置,打响了一场脱贫攻坚战,这是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又一次举世关注的减贫实践。在这个脱贫攻坚的伟大实践中,只有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才能取得最终胜利。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的根本前提和保障。

二是要坚持人民立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人民至上、人民利益高于一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所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国运。”[6]执政党的各项政策、方针、举措,归根到底都是服务于广大人民的。参政党的各项工作,本质上也是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国家的发展大计服务。做好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集中到为人民谋福祉上来。

三是要坚持问题导向。2016年7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强调:“中共中央请各民主党派与8个省份对接,对脱贫攻坚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大家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所对口地方一线调查研究,通过意见、批评、建议等方式,对脱贫攻坚落实情况进行监督,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贡献。”[7]坚持问题导向是习近平总书记最为强调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重要体现。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必须从问题入手,查找、剖析相关问题,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找准存在的困难、工作短板和薄弱环节,着眼大局、着眼长远,提出务实建议。

(5)民主党派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要掌握的工作方式和重要方法。开展脱贫攻坚民主监督是贴近民生、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最基本最主要的方式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带着问题调研,把真实情况了解清楚;要进村入户,明察暗访,不能只听汇报;要多听贫困户的感受,和贫困户一起算账;要注重点面结合,选准典型地区(一村一县),以点代面,点面结合;要重视整合力量,发动民主党派各级组织,调动民主党派成员中专家骨干的力量,成立专家组,集中优势资源。

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任务重、难度大、要求高,需要各民主党派找到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法。九三学社中央的体会是,扶贫攻坚民主监督的重要方法是“解剖麻雀”。要把监督的工作重点放在基层,放在农村,选择有典型意义的村子,最好是最贫困的村,长期监测,重点关注“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情况,关注地方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目标、举措是否实事求是,重点在发展扶贫项目、解决道路交通、饮水取暖、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能够对扶贫起到重要推动作用的综合举措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建议。[8]

3.提出对中共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准则、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实施民主监督。

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是领导和自觉接受领导的关系。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但现实情况恰恰相反,民主监督往往过多陷于事务监督之中。相比较而言,对政府监督的较多,对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监督的很少。

2016年8月16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希望各民主党派始终不忘多党合作初心,坚持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希望各民主党派、全国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发挥好民主监督职能,继承和发扬优良作风,做中国共产党的诤友挚友,对中共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遵守准则、贯彻落实条例情况实施民主监督,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9]

4.明确提出了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基本任务和根本目标,基本任务是“两个更好”,即更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根本目标是“两个一百年”和中国梦,即不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

2016年12月6日,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长期以来,各民主党派同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履行民主监督职能,在帮助中国共产党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上作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必须虚心接受各民主党派监督。只有这样,中国共产党才能更好领导人民、服务人民,才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希望同志们切实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更好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更好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不断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贡献。”[10]

(二)执政党应有“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的胸襟;参政党应有“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的担当。参政党一个重要职责是让执政党听到各方面声音,特别是批评的意见。

2017年1月22日,习近平同志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迎春座谈会时指出:“越是任务艰巨,越要全国上下团结一心、砥砺前行。中共各级党委要为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能提供支持,认真听取和积极采纳党外人士意见和建议,协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参政党一个重要职责是让执政党听到各方面声音,特别是批评的意见。同志们要敢于讲真话、建诤言,客观反映情况。”[11]

“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引用宋代王涣之的话。意思是说,执政党要以虚怀若谷的心态,公正不阿地听取意见,不论所言是逆耳还是顺心,只要是正确的都应当听从,这是执政党应有的胸襟。

“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引用明代骆问礼的话。意思是说,民主党派要在讨论国家大事时,只以其是非曲直作为衡量标准,不能随着个人的好恶,这是参政党应有的担当。

四、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正在制度化的轨道上达到新境界

(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比如,他在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探索有效形式。”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从制度上保障和完善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等法规政策文件的出台,为完善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制度化基础,使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法治化程度达到新境界。

(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条例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提供了行为规范。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制度化从政策文件指导上升到党内法规保障。《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第十四条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要形式作了10种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六章“党内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各级党组织应当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重视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完善知情、沟通、反馈、落实等机制。” 这两个党内法规条例为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法治依据,为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提供了行为规范。

五、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遵循的原则

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原则是指反映民主监督活动的客观规律,是保障民主监督目标任务实现的言行所依据的准则。

(一)应遵循目标任务原则。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应牢牢遵循目标任务定位原则。科学的目标任务定位是开展民主监督工作的逻辑起点,明白了民主监督的目标任务就知道了民主监督的方向和意义。因为目标任务定位承载着民主监督的价值和功能期待。

(二)应遵循政治性原则。《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指出:“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这种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是政治监督,是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共产党处于领导和执政地位,更加需要自觉接受民主党派的监督。”可见,民主监督是一种政治监督,因此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必须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既然是一种政治监督,监督就要体现“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优良传统,体现合作共事的精神,就要按照共同的政治准则、一定的组织程序就有关问题进行监督,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高度提出意见、批评、建议,不能站在对立面看问题,不能局限于解决一事一地的问题,要着力促进党和政府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避免决策中的重大失误。

(三)应遵循人民性原则。坚持人民性,就是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党派民主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为人民,以人民为先,为人民群众谋利益、造福祉;坚持为人民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建言献策贴近人民群众,做到言为民建、策为民谋。坚持把体察民情、反映民意作为民主监督的重点内容,把一些中共党员领导干部严重侵害人民利益的事情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进行监督,充分运用民主监督这个维护群众利益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方式,做好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理顺情绪的工作。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要“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牢牢把握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12]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这“两个牢牢把握”,是我们谋划和推进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重要前提。民主党派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在民主监督中一步步实现好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

(四)应遵循非“权力制衡”原则。民主监督是“权利”,而不是“权力”。中发[2005]5号文件明确规定:“要保护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提出意见、批评、建议”正是宪法第四十一条赋予的基本“权利”。民主监督“权利”,属于宪法规定的一种监督权利,是一种“义务性”权利;而纪检、人大、检察、审计的监督“权力”则不同,属于公权范围,具有强制力。而民主党派履行民主监督,主要取决于自身建设的水平及历史责任感和使命感。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权威性的,不是强制性的。具有预测、警示、提醒、补救、完善、评价等功能。从多党合作的性质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中所提的意见中共不一定采纳。再说,所提出的意见既有正确的,也可能有不正确的。如果所提意见、建议和批评都要用法律约束,都要采纳,不采纳就违法,这是与我国政治体制不相符合的。如果那样做,必然会违反《宪法》。多年来,“权力制衡”论在理论界有一定市场。但是,这些人的主张违背了民主监督的初衷。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从制度设计、内涵界定到发展路径,都不应以“权力制衡”为评价标准和依归。民主监督作为政治监督,自然具有对执政党公共权力行使的制约,只是这种制约不是以权力监督权力,更不是竞争型、制衡型的监督,而是协商型的监督。这些年来,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之所以被称为“短板”,一方面,如前所述,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作用确实发挥不够;另一方面,与社会各界对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期望值过高有关。这个期望,很大程度上是源于许多人认为民主党派应成为“监督党”,应成为“权力制衡”的工具,成为“硬约束”。中共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民主党派是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亲密友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参政党。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现形式,其对执政党的民主监督,是朋友间的“互相规过”,而不是“制衡”,更不是取而代之。

(五)应遵循协商性原则。民主党派民主监督是实现中国协商民主的一种具体制度和具体形式,应体现协商性。从监督目的来看,民主党派民主监督不是反对党、在野党对执政党旨在取而代之的监督,而是帮助其执好政的监督。因此,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关键在于充分沟通,凝聚共识,使监督性意见取得理解、能够接受。应把协商贯穿于监督全过程,使监督成为一种商量、一种沟通、一种理解、一种支持、一种帮助。在监督过程中,监督者要做到“凡议国事,惟论是非,不徇好恶,”;被监督者应做到“虚心公听,言无逆逊,唯是之从”。在双方充分交流的基础上形成共识,凝聚力量。

(六)应遵循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是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根本原则。它要求民主党派在民主监督中必须从客观存在着的实际情况出发,详细地占有材料,进行科学的分析与综合,使提出的意见、批评、建议符合客观实际,能作为执政党的向导。民主监督的力量来自事实,真实是民主监督的生命。因此,民主党派要敢讲真话、实说、有用的话。要做到这一点,一是要有勇气;二是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能从主观想象出发,不能从书本出发,也不能从局部的或个别的事实出发,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掌握准确、全面、翔实的第一手材料,决不偏听偏信,更不能仅凭道听途说进行批评。没有调查,就没有监督权。辩证地观察和分析问题,坚持“两点论”,切忌片面性,不仅对事实本身负责,而且对事实使用的准确性负责,不夸大、不缩小,既不说过头话,也不搞绝对化。批评时要把握分寸、留有余地。在对因果关系的分析和判断上,既要符合逻辑、更要符合实际,以理服人。

(七)应遵循“三不”原则。要营造一个宽容、宽松、和谐的民主监督文化环境。坚持不打棍子、不扣帽子、不抓辫子的“三不”原则。全面提升接受民主党派民主监督的主动性与自觉性,激励民主党派开展民主监督的积极性,广开言路、发扬民主,鼓励说真话、建诤言、献良策、出实招。(九三学社威海市委主委  贾国哲)

  

 

注释:

[1]《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版,第395页.

[2]《邓小平文选》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70页.

[3]2012年12月24至25日,习近平走访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机关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2.12.26.01版.

[4]2016年1月29日,习近平在同党外人士共迎新春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1.31.01版.

[5]2016年12月6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12.10.01版.

[6]2013年3月6日,习近平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参加辽宁代表团审议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3.03.07.01版.

[7]2016年7月25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7.27.01版.

[8]丛斌:《对脱贫攻坚民主监督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国统一战线》2017年第8期。

[9]2016年8月16日,习近平在中共中央召开的党外人士座谈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6.10.29.01版.

[10]同[4]

[11]2017年1月22日,习近平在同各民主党派中央、全国工商联负责人和无党派人士代表迎春座谈会时的讲话。《人民日报》2017.1.23.01版.

[12] 2017年7月26日,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人民日报》2017.07.28.0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