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3日,根据《烟台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之规定,经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推荐、校学术委员会认真评议及广泛征求意见,对30项成果予以表彰和奖励。其中,烟台大学支社社员樊静教授的“人权与贸易关系研究”获得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于永芹教授的“完善票据利益返还请求权的思考”获得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刘惠涛教授的“几类重要物质的结构和性质相关性的理论研究”获得科技进步二等奖。
(九三学社烟台大学支社 侯兴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