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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帮助出口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产地证优惠政策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2-01

青岛市农业执法支队高级农艺师、九三学社青岛社员姜玉兰说:

 

原产地证书是各国根据相关的原产地规则签发的证明商品原产地、即货物的生产或制造地的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是商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经济国籍”与“护照”。目前原产地证书有四种:

 

1、一般原产地证书(CO),仅供货物通关、无关税减免作用;

 

2、一般普惠制原产地证书(GSP), 是发达国家给予发展中国家出口制成品和半制成品(包括某些初级产品)一种普遍的、非歧视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制度,关税减免幅度平均约为货值的3%;

 

3、区域性原产地证书,我国加入WTO后,自贸区战略雏形已初步显现,目前已与东盟等8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自由贸易协定,与澳大利亚等5个国家和地区正在进行自贸区谈判。 “自贸区”的建立最大的好处莫过于“零关税”,如中国-东盟自贸区启动后,我国与东盟10国实现90%以上产品“零关税”。

 

4、专用原产地证书,如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书、输欧盟烟草真实性证书等。

 

在当前我国出口增速放缓、产品利润大幅缩水的大背景下,用足用好优惠原产地政策无疑是一座有待深挖潜力的“金矿”。但从实际情况看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优惠政策“利用率”偏低现象,以山东省2011年度出口东盟国家的农副产品为例,通过中国-东盟自贸区优惠原产地证书获取进口国税收减免的仅占全部出口货物的33%,约95%的中小企业不善利用优惠政策而错失税收减免良机。

 

造成中小企业利用优惠原产地政策偏低主要有政策意识不强、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缺乏前瞻性研究、现行原产地管理不够规范统一、对欧美依赖性强,市场开发能力弱等原因。

 

中小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0%以上,对我国外贸出口拉动作用明显,如何帮助中小企业用足用好普惠制产地证优惠政策,降低经营成本、扩大市场占有率、增强国际竞争力,在当前外贸出口形势严峻的情况下,尤需引起各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建议:

 

1.要推进原产地相关法律、法规及培训教育体系建设。顺应我国对外贸易需求,完善原产地相关法律法规,及早形成统一的原产地签证管理办法及申领企业与申领员管理规定,推动签证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签证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同时,建立全国范围内的原产地证申领人员统一考试制度,积极推动原产地基础知识在对外贸易、企业管理等相关专业教育中的普及度,设有外贸专业的高校应开设“自贸区”政策课程,提升申领人员素质。

 

2.要加强原产地优惠政策宣传。利用门户网站、博客、移动飞信、等平台,加强对企业宣传和指导;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发布相关政策法规和自贸区动态信息,增强全社会认为度。商务、检验检疫等部门在企业申请备案时就发放普惠制产地证优惠政策宣传手册,给企业以初步了解。成立优惠原产地政策应用协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学会、商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推动政策的学习和利用。同时在政策宣讲、培训时,应将重点转移到对中小企业应用指导上来,在产品选择、市场选择以及长期发展战略等方面给予中小企业更直观、具体的引导。

 

3.要加强签证电子平台应用与管理。完善原产地签证管理电子平台,简化签证注册流程,提高签证速度,为申领企业提供签证保障。同时,规范签证产品异地调查信息共享,规范各地区信息录入及异地调查程序流程,尽早实现全国范围内的跨区域联合调查机制,提高签证质量和签证效率,便利企业产地证申领工作,降低企业时间及经济成本。

 

4.要建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利用成效分析机制。加大自贸区优惠政策研究的人力物力投入,加强对中小企业应用自贸区优惠政策的调研分析,注重成效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建立系统性、动态性、实效性强的优惠政策利用成效回馈分析机制,为自贸区优惠政策的前瞻性研究提供理论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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