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科技金融发展
促进我省经济结构转型升级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发言人:刘梦海)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推进两者融合发展对经济转型升级至关重要。近年来,我省采取多种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力度,不断提升科技金融合作的层次和水平,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目前我省科技金融政策和配套措施尚不完善,与浙江、上海等省市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阻碍了科技金融的快速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各级政府在创业投资、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等方面出台的一些政策不够系统全面,部门之间协调性差,效果不明显,责任也难以落实。二是银行导向的科技金融模式存在缺陷,政策性金融和资本市场支持力度不大。省内企业利用创业板市场、产权市场进行融资积极性不高,限制了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三是风险投资机构、担保机构等服务机构数量少,服务品种单一。我省风险投资机构注册资金规模较小,对科技中小企业的支持面和支持力度不大。我省目前融资性担保公司近500家,但是由于中小型科技企业担保物少、创新风险高等因素,担保公司为它们担保的积极性不高;大部分融资性担保公司实力不强,专门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数量较少。四是风险补偿资金不到位,风险补偿作用不大。按照《山东省金融机构战略性新兴产业科技项目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财政部门对科技贷款余额同比增长超过20%的金融机构按照新增科技贷款不超过1%的比例给予风险补偿。补偿金的规模太小,条件比较苛刻,不足以分担银行和担保公司的风险。为此,我们建议:
一、建立全面规范的科技金融保障和联合工作机制。政府应对现有的政策法规进行梳理,从宏观层面构建比较完整的科技金融法律制度框架,突破制约科技金融发展的制度障碍。统筹科技金融资源调配,实现科技部门、金融部门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建议由科技厅牵头,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共同研究推进科技金融工作。
二、厘清政府责任边界,建立多元投入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以“政府搭台、政策引导、市场运作” 和“省市县联动,以省市为主”的原则,加快科技金融平台建设。各级平台通过政府引导基金、科技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多种方式,建立政府与银行、保险、担保、投资等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和风险共担机制,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效应。
三、拓宽融资渠道,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扩大各级财政的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规模,同时通过与社会资本共同发起或配投等方式,引导更多国内外资金为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和科技产业发展服务。鼓励银行机构设立科技支行,支持有条件的政府控股或参股设立面向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金融组织。引导金融机构围绕科技型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创新金融产品,提升服务水平。实施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引导和推动科技型企业在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板块上市融资。加快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做大做强齐鲁股权交易中心,为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提供便利。鼓励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债券、集合票据等方式进行融资,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推进科技企业信用征信、评级等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金融发展信用环境。各级金融管理部门及金融监管部门加强对科技金融服务的组织协调,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服务理念、经营模式和金融产品,服务和支持科技创新活动。
四、启动科技金融人才支撑计划,为科技金融发展提供智力支持。鼓励和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科技企业联合培养科技金融复合型人才;吸纳科技专家和金融专家组成科技金融专家库,为科技企业提供行业地位、核心竞争力、市场化应用前景、产业化管理水平等方面的专业评估咨询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引入科技专家,鼓励各科技企业为完善企业商业模式、资产结构、资金管理等聘用金融专家,为科技和金融加快融合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