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青岛社员、青岛科技大学副教授孙克诚说:企业与高校及科研院所联合承担科研课题(横向科研课题),是科研服务社会、服务企业,实现产、学、研协同发展的重要途径,对国家而言,则有利于盘活科技市场,促进科学技术、社会经济的发展。
但是,在横向科研课题达成的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的人为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横向科研课题虚假立项。
在某些单位,横向科研课题的立项、科研经费的获得,与科研考评、科研奖励及职称的晋升有着直接联系,因此导致个别人虚假签订横向科研课题。
2.横向科研课题立项成为国家、集体资产流失的漏洞,成为某些人共同捞钱、洗钱的手段。
横向科研课题的签订,在一些人手中存有猫腻,甚至存在违法犯罪之举。譬如双方签订横向科研课题,在课题经费数量的认定上,没有经过科学评估,而是慷国家、集体之慨,或事先达成交易,或事后返还个人好处,招标方、承标方协同从中捞钱,致使国家、集体资产流失。还有人以签订横向科研合作课题名义,把自己掌控的科研经费转出,而进入个人囊中。个别者还将贪腐所得,以横向科研课题名义,几经转折而洗白,成为合法收入,横向科研课题又成为洗钱的工具。
为此建议:
相关单位应规范横向科研课题立项认定,同时加强对科研经费使用的审计工作。
1.单位对于横向科研课题立项认定不能只以出资为认定,科研经费一旦到账,应该有严控使用的措施;
2.对于横向科研课题科研分值的认定、科研奖励的额度,应该进行科学设置,建议降低标准,避免个别人利用制度漏洞,签订虚假的横向科研课题。
3.对横向科研课题中的经费使用,应该从严控制,严格报销制度,财务审计部门应该加强审计,防止科研经费滥用、流失以及被贪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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