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各民主党派从产生之日起,就是具有阶级联盟性质的政党。他们在政治上主要反映和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利益,在成员构成上,不仅包括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还包括其他爱国民主人士和爱国华侨;不仅包括从国民党统治集团分裂出来的反对派,还包括一部分带有民主色彩的地主买办阶级的代表人物;不仅有革命的知识分子,还有少数共产党员。因此,当初的民主党派内部确实有进步、中间、落后的政治分野,不是也不可能是“清一色”的。民主党派阶级联盟的性质决定了大多数民主党派最初的政治纲领既有新民主主义因素,也有旧民主主义因素,而以进步性、民主性为其主导方面。他们最初的政治纲领或多或少带有某些资产阶级民主的色彩,希望实现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理想,但其主导方面同中国共产党的最低纲领即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纲领的要求大体一致。多数民主党派自成立之日起,就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积极参加反帝爱国、争民主反独裁的斗争,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同盟者。关于此点,不论是在抗战胜利之初民主党派及民主人士所发表的对时局的看法,还是在新成立的民主党派政治纲领中均有所体现,这也是民主党派走向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基础。 抗战胜利后,一方面,中国共产党迫切希望实现和平民主,实现真正的民族独立,把中国建设成一个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另一方面,国民党反动统治集团顽固坚持内战、独裁、卖国的反动方针,妄图在抗战胜利后恢复其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在全国的统治。而各民主党派奔走呼吁,反对内战,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坚持以党派政治会议和联合政府解决国内民主问题,以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的新中国。 1945年8月15日,民盟中央发表《在抗战胜利声中的紧急呼吁》:“中国民主同盟以及参加同盟的各党派分子和个人,我们自来的主张是很明确的”,“我们坚决地要求民主,一切反民主的都是我们所不赞成的。”“我们现在的口号是民主统一,和平建国。”“我们主张由政府召集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的政治会议,解决当前一切紧急和重大问题,包括产生在宪法政府以前的一个举国一致的民主政府”。 9月26日,昆明各界民主人士在为庆祝胜利及和平建设新中国的通电中指出:“我们要和平建设新中国,民主、团结是绝对不能缺少的”,“我们也确切相信,只有大家努力,一切以人民利益为主,则实现和平、民主、团结,是一定要做到的。”成都文化界发表对时局的呼吁:“坚决反对内战”,“立即结束一党专政,召开各党派及无党派领袖的政治会议”。 各民主党派对时局的主张,与中国共产党的时局主张基本上一致。这些主张,抓住了时局的关键,击中了国民党独裁内战的要害。为争取时局好转,推延内战爆发,发挥了重要作用。 1945年10月1日至12日,中国民主同盟在重庆特园召开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张澜、沈钧儒、黄炎培等出席了大会。大会的中心议题是讨论建立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问题,即研究民主建国问题。大会认真研究了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一文中所提出的设想与中国现实之可能,通过了《中国民主同盟纲领》《政治报告》《临时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等文件。这些文件都是“集体的参加,并且经过全体大会一致通过的”。 《中国民主同盟纲领》(以下简称《纲领》)是在1944年9月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草案”的基础上作了修订而正式通过的。《纲领》全文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七项四十九条。这是民盟提出的一个民主共和国的建国方案。《纲领》主张建立民主政治制度,“民主国家以人民为主人”,“其主权永远属于人民全体”,“国家应实行宪政,厉行法治,任何人或任何政党不得处于超法律之地位”。关于国家体制,《纲领》主张:第一,议会制;第二,责任内阁制;第三,司法独立;第四,地方自治制。这个《纲领》提出的政治制度虽然还不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但却反映了战后要求民主、和平、统一的迫切愿望,是对国民党一党专政和个人独裁的一个有力的否定。 大会认为,要“把中国造成一个十足道地的民主国家,一定要首先扫除民主的障碍”,即结束国民党一党专政的党治,彻底清除内战的危机,改进普遍贫穷匮乏并且已经陷于破产的社会经济。大会提出:(一)召开政治会议。“召集全国各党派及无党派的代表人物共同举行圆桌会议,用和平协商的方法,对当前国家的一切问题求得全盘彻底的解决”。(二)建立联合政府。“联合政府是中国和平、团结、统一的唯一途径”,“是实现军队国家化,彻底消弭内战,平息党争的唯一枢轴”。(三)召集国民大会。“国民大会必须是代表真正民意的机关,而不是任何党派包办操纵的机关”,“必须用人民普选产生的代表以组织国民大会”。 民盟一大通过的文件是具有进步意义的文件。总起来看,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是主张,一是建国理想。民盟的国是主张旗帜鲜明,与中共的主张基本一致,仍然坚持中共提出的以党派会议和联合政府作为解决国是的基本途径,而且提出了更具体的要求和设想。对于国共两党间最敏感的军队与政权问题,民盟也主张,国家应先民主化,然后军队归民主国家。这表明民盟在抗战后的建国斗争中,坚持了与中共亲密合作的立场,体现了民盟为争取和平民主勇敢斗争的精神。 关于建国理想,民盟对战后民主化的趋势和潮流的见解以及要变独裁专制的旧中国为民主自由的新中国的主张是正确的。但是民盟依据“英美的政治民主”加“苏联的经济民主”,所构想的“中国型的民主”, 在英美资本主义同苏联社会主义两者之间寻找一条新的路线,仅仅是作为一种理想和愿望提出的,事实证明是行不通的。尽管如此,民盟一大的建国方案在当时尖锐的建国方略的斗争中仍然有其进步意义。 民盟一大是民盟史上具有重要历史意义的会议。它在抗战胜利后的重大历史转折关头,在尖锐的建国方略斗争中,鲜明地打出了“和平建国”、“民主统一”的旗帜,坚决反对国民党独裁、内战、卖国的反动方针。民盟一大以召开党派会议和建立民主联合政府的政治主张抵抗国民党的“党治”和“国民大会”,以民主共和国的建国方案,抵抗国民党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顺应了历史的潮流,反映了战后渴望和平民主的广大人民的要求,和中国共产党的七大政治路线和政策相呼应,得到了各界群众的积极支持。 《民主建国会政纲》是民建提出的一个具体建国主张。它首先提出了建国的理想和途径:“建国最高理想,为民有、民治、民享。我人认定民治实为其中心。必须政治民主,才是贯彻民有,才能实现民享。”为实现上述目标,在政治上必须实行民主政治。民主政治的基本条件为切实保障人民各种基本权利,“所有侵害人民自由之特殊机构,应即解散。”“为保障民主政治,必须建立各级议会,行使各级民权”;国家“司法独立”,“实行文官制度”;国家实行自治制度;为实现和平建设,“全国武力须属于举国一致之民主政府”;在外交方面“团结美苏英法”。 《民主建国会政纲》是一个代表民族资产阶级利益和要求的建国方案。它的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的要求和理想是对国民党政治独裁和经济垄断的否定,是一个具有积极进步意义的纲领。 《中国民主促进会对时局的宣言》(以下简称《宣言》)全面阐述了民进的政治主张,指出战后的中国“是千载一时的机运”,虽然面临着内战独裁分裂与和平民主统一的两个命运,但是“只要我们自己把握住自己的命运,走上我们应走的政治道路”,我们就可以争取到光明的前途。中国光明前途的唯一途径,“是消灭国外、国内一切束缚他们自由自主的势力”。从国外来说,任何国家,尤其是美国要“对中国的进步,给予善意的援助”,并应以此为“对华政策的指导原理”。从国内来说,必须先实行民主然后实现统一,“统一而不以民主为前提,决无法实现。”争取中国光明的前途最重要的是“加紧我们的步伐,集中我们的力量,争取民主,实现民主。” 民进的《宣言》根据上述国是意见,提出了具体的主张和措施:我们自主自动地改革政权实现民主;国民党立即无条件地还政于民;立即无条件停止内战,全国军队,各驻现地,听候调遣;要求友邦从速撤退驻华各军,完成日本投降事件,由中国政府自行担任;重新制定宪法草案,交付正式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布;宣布前国民大会代表之选举无效,制定普选方法,限期完成最高权力机构的选举;战时机构即行核实裁并;制定适应时代的建国大纲,交付政府制定政策方案。 民进在《宣言》中旗帜鲜明提出的这些具有进步意义的时局主张,是对国民党蒋介石专制独裁的否定和打击。民进成立后,就在上海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内战斗争,成为争取和平民主斗争中的一支劲旅。 九三学社成立时提出的《基本政治主张》共八条:“一,促进民主政治之实现,争取人民之基本自由。二,从政治的民主化,谋军队的国家化,反对属于党派或私人的武力,根绝内战。三,肃清贪污,反对官僚政治。四,从速完成国家工业化,农业现代化,改善农民生活及农村佃租关系。五,建立以民生为主的经济制度,反对官僚买办资本及一切为私人或派系谋利益的经济关系。六,学术思想之绝对自由,奖励科学研究,拒绝党化教育及思想统治。七,积极的普及国民教育,扫除文盲,提高人民文化水准,反对迷信与复古运动。八,加强同盟国家之团结与合作,促进世界和平。” 九三学社的这些政治主张具有积极进步意义,成为他们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斗争纲领。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成立宣言》指出,民革“当前紧迫的革命任务,为推翻反对民主、破坏和平、媚外卖国的蒋介石之反动独裁统治”。当今的革命任务是“倒蒋与反帝之不可分”。指出:“三民主义之理论,仍为今日中国革命之正确指导理论,中国国民党仍为中国革命之领导政党,三大政策仍为实现三民主义反帝反封建之必要手段。”《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行动纲领》规定了最高理想、行动准则及革命任务,“本会以实现革命的三民主义,建设独立、民主、幸福之新中国为最高理想;当前之革命任务为推翻蒋介石卖国独裁政权,实现中国之独立、民主与和平”;“反对美国反动派干涉中国内政,助长中国内战之政策”;“实行普选制度”;“由普选产生人民代表,组成国民大会,制定宪法”。 民革上述主张是一个鲜明的反帝反封建的纲领,坚持了孙中山的革命三民主义和三大政策,又结合新的斗争形势给以新的发展,与中国共产党的新民主主义纲领是基本一致的。关于“中国国民党仍为中国革命之领导政党”的提法,与形势发展不相适应,在起草时“曾引起思想上一阵混乱”,考虑到“民革当时所号召的对象是国民党人士,根据当时的政治形势、力量对比及他们的思想认识水平不能提出他们难以接受的要求,否则会事与愿违。”“以后随着革命的发展,通过实际教育,这个问题逐步得到正确的解决。” 《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纲领》规定:“设立民主联合政府,建立独立、和平、民主、富强与康乐的新中国。”“实行普选”,“司法独立,不受行政军事之干涉。撤销政治警察,经济警察,秘密警察,及一切特务组织。”“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确立独立自主之外交。”《台湾民主自治同盟筹务会时局口号》提出:“打倒独裁专政,实行人民民主制度!”“要求和平,反对内战!要自治,反卖国!”“台湾人民团结起来,争取台湾自治!”“中国人民团结起来,组织民主联合政府”等。 这些政治要求和主张代表了台湾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是一个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纲领。 从民主党派的政治主张来看,在反对国民党的内战、独裁政策,为和平、民主而奋斗方面与中国共产党有着广泛的一致性,这也是民主党派鲜明的进步性。也正因此,各民主党派才有可能在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的实践过程中,走过一条从爱国主义向新民主主义,由与中国共产党团结合作到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历史道路。(选自《让历史告诉未来》,主编:朱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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