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告栏 » 社省委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社省委关于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8-05-11

各社市委、省直属基层组织:

为配合社中央为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举办的征文及摄影活动,社省委举办“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征文与摄影作品征集活动,请各级组织按照活动要求及时上报。上报时需同时报送社省委(qilushekan@126.com)和社中央活动办公室。社省委将择优在《齐鲁社刊》、社省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刊载使用。

 

附件:九三学社中央关于举办改革开放40年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九三学社山东省委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一日

 

 

 

 

九三中办函〔2018〕59号

 

关于举办改革开放40年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

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为了大力宣传改革开放40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回顾多党合作事业走过的光辉历程、生动展现九三学社事业发生的喜人变化,进一步增强社组织凝聚力,经社中央同意,决定在全社举办“我与改革开放40年——九三学社的故事”征文和“天下·苍生——九三人眼里的改革开放40年”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也经历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在九三学社社员中,有不少人的人生轨迹因改革开放而改变,他们或者是改革开放40年取得巨大成就的决策者、执行者,或者是参与者、受益者。他们以文字和照片形式记录下来的亲历、亲见、亲闻,不仅仅镌刻着时代印痕,也是伟大祖国巨大进步的缩影和反映。

征文主题是,我与改革开放40年——九三学社的故事;摄影作品征集主题是,天下·苍生——九三人眼里的改革开放40年。

二、组织机构

本次征文和摄影作品征集活动由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社中央文化工作委员会主办,学苑出版社承办,活动办公室设在学苑出版社。

三、活动时间

1.投稿时间:2018年4月16日—6月30日。

2.评审时间:2018年7月—8月。

3.展示时间:2018年9月3日起,在社中央网站、九三文苑网、学苑出版社网站开辟专栏,陆续展示优秀作品。

4.表彰与结集出版:2018年12月,学苑出版社出版本活动同名图书;2019年1月,为优秀作品作者发放证书与样书。

四、征文及摄影作品征集对象

九三学社社员和各级组织社务工作者。

五、具体要求

(一)征文作品要求

1.切合主题。以亲历、亲见、亲闻为原则,以小见大、见微知著,记录自己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参与、创造、见证、受益”的经历和感受,展现所见所闻、所思所悟。题目自拟,文体不限(理论文章除外)。要求原创,非虚构,未曾公开发表。诗歌60行以内,其他文体3000字以内。

2.参考选题

(1)我的参政议政故事

(2)我的社会服务故事

(3)我身边的社员同志

(4)我是1977级(1978级……)大学生

(5)科学的春天

(6)我的这些年(40年、30年、20年、10年)

(7)我家的故事

(8)我亲身经历的改革开放

(9)我引以自豪的事

(10)我最难忘的事

3.版权要求

(1)投稿者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2)作品涉及的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投稿者须声明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投稿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活动组委会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与本次征文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以及结集出版(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二)摄影作品要求

1.切合主题。以亲历、亲见、亲闻为原则,以小见大、见微知著,直观展现改革开放所带来的巨大进步和辉煌成就;内容写实,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作品为作者本人拍摄,拍摄时间不限。

2.参考选题

(1)我参加的九三活动

(2)我身边的社员同志

(3)我的这些年(40年、30年、20年、10年)

(4)见证(40年、30年、20年、10年)

(5)变迁(40年、30年、20年、10年)

(6)我家的故事

(7)我的足迹

3.提交数量。每名投稿者提交作品不超过5张(组);组照(同一作者拍摄的反映一个主题的多幅照片为一组,比如“我的家乡”组照)按组提交,每组不超过10张;多位作者分别拍摄的同一主题,可以按组提交(比如,几位作者一起拍摄“九三学社社址变迁”,将各自作品以小组的名义一并提交)。电子稿件为JPEG格式,大小不应低于1M。

4.作品名称。投稿者为每幅(组)作品命名,并附300字以内说明,作品名称及说明为供稿作品的一部分。(另需注明作者,拍摄时间、地点、对象、场景等要素)

5.后期处理。对于数码照片后期处理只允许以下操作

(1)在不影响作品表达内涵的情况下,可适度裁减。

(2)在不影响画面质量的情况下,可适度锐度调整。

(3)在不失真的情况下,进行曝光曲线、白平衡和色彩平衡调整。

6.版权要求

(1)投稿者必须拥有作品著作权。

(2)作品涉及名誉权、著作权、肖像权等法律问题,均由作者自行承担。投稿者须声明投稿作品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

(3)投稿作品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活动组委会有权将投稿作品用于与本次摄影征集相关的宣传、展览、网站展示、宣传画刊、海报及合作媒体与机构,以及结集出版(不再另行支付稿酬)。

 

六、提交方式

(一)征文作品(以下方式任选)

1.邮件提交。下载活动报名表,填写后发到投稿邮箱(2374211813@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改革开放40年征文”。

2.邮寄文章。下载活动报名表,填写后将活动报名表、作品寄送征稿办公室。

(二)摄影作品

1.邮件提交。下载活动报名表,填写后发送到邮箱3078185183@qq.com,请在邮件标题标注“摄影作品征集”。

2.邮寄光盘。将活动报名表、作品光盘寄送至活动办公室。

3.样片提交。冲洗10寸照片,将照片和活动报名表寄送至活动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2号院1号楼学苑出版社301房间

邮    编:100079

(一)社中央宣传部

联 系 人:胡  超

联系电话:(010)82552161

(二)征文作品

收 件 人:征文办公室

联 系 人:孟  玮

联系电话:(010)67609779   QQ: 2374211813

 

(三)摄影作品

收 件 人:摄影作品征集办公室

联 系 人:徐志琴

联系电话:(010)67609779   QQ: 3078185183

  

                     

活动报名表.doc 

 


   九三学社中央办公厅

                    2018年4月12日


   
« 上一篇:倡议书
» 下一篇:关于召开九三学社山东省七届四次常委会议的通知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29123638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