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青岛市委主委林萍说:
在海岸带基础设施建设中,由于沿海环境条件的严酷、恶劣,对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有其特殊性。为此,国家推荐标准《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JTJ300-2000)已于2001年6月1日实施,对沿海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作出明确规定。然而由于基础设施建设涉及到工业与民用建设、铁道桥、市政工程等多个部门,这些部门没有综合归口管理,在各自所分管的基础设施建设中执行的都是本行业标准。其结果就是导致《港口及航道护岸工程设计与施工规范》不能落实到位,我国临海岸带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执行的是建设部颁发的工民建的设计标准,不能达到防腐、耐久的要求,造成使用年限大大缩短。
针对以上问题,建议:
1. 根据特殊环境和专业要求,应尽快组织专家研究并适当提高海岸带临海基础设施的建设标准,保证建筑的使用年限,避免后期反复维修带来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2.对基础设施的建设实行大口管理,由一个部门牵头,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设计审查除邀请本行业的专家外,还要邀请相近专业的专家进行汇审。
3. 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全寿命周期为管理对象,对其进行全面、综合的管理工作,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所有工作和系统运行过程进行计划、协调、监督、控制和总结评价,在满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功能和使用要求的基础上,实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最优化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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