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建议
   
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1-07-20

九三学社济南市历城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郑宝明说:

 

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规定的幅度范围内所享有的,拥有一定选择余地的处置权利。

 

依法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是政府及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是源头治理腐败,压缩执法权力寻租空间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群众业户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制度保障。

 

鉴于部分执法部门和单位存在工作人员行使自由裁量权不规范,在审批、收费、处罚等环节执法畸轻畸重,亲疏有别,同案异罚,前后不一等业户群众意见较大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由政府法制办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全市执法部门涉及执法自由裁量的审批、收费、处罚等事项进行登记清理,对没有执法依据的予以撤销。

 

二、细化量化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制定行政执法收费、处罚量化标准。根据违反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当事人主观过错因素来确定违法行为和处罚标准的档次。

 

三、建立严密细致、刚性的自由裁量权行使程序流程,对自由裁量权的运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制约。

 

四、对自由裁量权的执法结果予以公开。

 

五、通过行政问责,追究执法人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过程中因执法业务水平或故意为之而做出的不当行为的责任。

 

   
« 上一篇:关于“春晚”节目遴选机制改革的建议
» 下一篇:哈尼梯田亟需保护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28238952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