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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城市城镇职工社保落实难问题需重视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1-07-25

华鲁恒升集团工程师、九三学社德州社员朱黎明说:

 

今年来我国的社会保障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但覆盖面仍然很低,尤其是中小城市社保问题落实严重滞后。以德州市为例:2010年底德州市就业人数为382万人(数据来源于德州市统计局),“五险”的缴纳情况,其中养老保险为472777人(企业332314人,机关140463人),医疗保险为605592人,工伤保险为492431人,失业保险为263836人,生育保险为275936人(数据来源于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别占应交人数的12.38%15.85%12.89%6.91%7.22%

 

社保在中小城市落实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地方政府领导片面追求GDP,忽视社保问题,以及职能部门的不作为、慢作为,企业有法不依等原因,导致社保落实难。社保落实难,导致中小企业“用工荒”问题;社保落实难,给企业的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社保滞后,养老问题加剧,社会压力增大;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保差距拉大,人们纷纷向社保健全的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拥挤,由此而产生的用工腐败问题。

 

为解决社保落实难问题,建议如下:

 

一、把社保指标纳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责任制。

 

GDP指标与城镇就业人员参保率指标放在同等位置来对待,把城镇人员就业率与城镇就业人员参保率结合起来考核,统筹兼顾。“群众最关心什么,干部就该考虑什么。”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的考核体系是十七大部署的重大任务。随着对民生指标的日益重视和广大群众的有效参与,对干部的政绩考核必将会更加科学、更加真实。而全面、科学的考核体系,将促使广大干部真正树立正确的政绩观,进而更好地心系民生、服务民生。

 

二、劳动监察部门加大监管力度

 

进一步提高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能力。劳动监察部门要使社保制度实现“应保尽保”。转变“民不告、官不究”的陈旧劳动监察观念,主动深入到企业一线,了解民情,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变被动为主动。劳动监察部门要当劳动者的保护伞,不要当企业的保护伞,促进企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

 

劳动监察部门要坚持日常巡查、举报专查、书面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特别是要对宾馆、酒店、商场、公共交通运输等服务行业,作为重点监察对象,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三、增强企业的法制意识。

 

解决用工荒的核心问题是落实劳动者的社保问题,并保持劳动者的工资正常增长,只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就会安心踏实地工作,从而推动企业效益增长,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企业的评优、领导人的树标等评选活动,不能片面地把产值、利税等指标,作为评优、树标的主要条件,同时,也要把职工社保费的缴纳完成情况,也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条件。

 

总之,建立健全和落实好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是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和谐稳定的大局;因此,必须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步伐,使社会保障这项“关乎国运、惠及子孙”的伟大事业真正健康有序、扎实有效地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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