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参政议政 » 建言献策 » 关于市售净水器制造标准和增加尾水回收装置的建议
   
关于市售净水器制造标准和增加尾水回收装置的建议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2-01

中国科学院海洋研究所研究员、九三学社青岛社员韩笑天说:

 

随着人们对居家生活质量要求的提高,家用净水器正在被广泛接受和使用,净水器的净化流程主要是自来水经过PP熔喷滤芯过滤、颗粒活性炭吸附过滤、压缩活性炭过滤等三道预处理后(去除水中余氯,大部份悬浮物、铁锈、胶体,以及部份有机物、嗅和味),小部份水再经过反渗透(去除水中余下各种杂质,包括细菌等微生物,制成"透过水")和后置颗粒活性炭吸附过滤(进一步去除有机物、嗅和味,改善口感)制得饮用纯净水供饮用,而大部分一整套过滤下来,最大的问题就是浪费水,一般净水与废水的比例是1:3到1:5,也就是说,净化1吨水要浪费3吨到5吨自来水。家庭用净水器很多在购买者不知道的情况下白白浪费自来水,而市售小区净水机的水电费由于并没有按商业用水标准来计算,而是按居民水电价格结算,这也意味着纯净水经营者通过低价买到了本应高价购买的自来水,再加工成纯净水后以高价售出获利,经营成本低了,净化过程中浪费掉的水自然没人心疼。

 

我国净水器的相关标准从2010年开始陆续发布。2010年4月,《家用和类似用途饮水处理装置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饮用水处理内芯通用要求》两项国家标准发布,这两项国家标准主要对水处理装置的定义、命名、使用性能、检测等作了详细规定,这是最基本的标准。2011年4月,我国又正式施行了直饮机、家用和类似用途超滤净水机、家用和类似用途反渗透净水机3个产品标准,主要对直饮机和净水机的质量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作出了具体规定。而目前我国对于市场上销售的净水器在节水方面的生产和设计还没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这势必导致大量水资源的浪费。为此建议:

 

1、国家或地方发布基于节约用水为目的的净水器制造和生产标准,对于净水过程有产生尾水的商用净水设备需安装尾水回收装置,家用净水设备安装尾水回流水龙头,方便家庭尾水回收和利用,对于没有回收装置的此类净水器应禁止其市场上销售;

 

2、对于小区净水制售行业应按照商业用水价格进行征收,而不应按照居民用水价格进行征收,因此可从成本上遏制制水行业的浪费自来水的行为;

 

3、加大宣传力度,已经安装家庭净水器的鼓励自主回收尾水;社区自动售水机进行限期整改(可参照《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要求其安装单独计量表,安装尾水回收设施,期限内不予整改的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或责令拆除。

 

 

   
« 上一篇:关于农村五保户供养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 下一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无偿救助免责法》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移动端 |  电脑端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山东省委员会
建议使用IE9.0以上浏览器浏览 未经许可不得镜像
备案/许可证编号为: 鲁ICP备12026643号
您是本站第126762482位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