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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大货车上试行安装“车载限速器”的提案
  来源:本站原创  日期: 2013-02-01

淄博职业学院文化传媒系主任、淄博市政协常委、九三学社淄博职业学院支社主委刘智平说:

 

据统计,在现代社会,交通事故已经成为仅次于战争、疾病的第三大杀手。另外,根据法制晚报记者对2011年全国一次性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特大交通事故的分析,其中有25起与超载有关,达到56%。但第二大“元凶”为超速行驶,比例为24%。我们仔细分析这两大原因,实际上就一起真实的事故而言,超载和超速有内在的联系。比如超载会引起刹车距离的延长,可以认为是另一种超速。现实中,我们也常常用“十次肇事九次快”的说法来形容超速行驶的后果。

 

为此,建议在超过一定载重量(比如10吨)的卡车上试行安装汽车限速器,待取得经验后逐步在校车、公交车等车辆中推广。

 

在目前的市场上,所谓车载限速器,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有车辆超速时发出语音警报,提醒驾驶者减速,称之为“提示型限速器”。其优点是成本低。另一种限速器是在车辆超过限定速度后,通过车载电脑发出指令,强制降低车辆行驶速度,我们可以称之为“强制型限速器”。

 

有区别地安装车载限速器,是发达国家治理交通事故的成功举措之一。根据他们的经验,车载限速器能够降低恶性交通事故约10%左右。另据世博会期间的有关报道,在上海公交更新的800余辆公交车中,把限速器作为新投放车辆的标准配置。据我们调研所知,目前对“强制型限速器”的争议,主要集中在成本和价格方面。但据专家介绍,虽然一次性安装产生一定的费用,但车载限速器能够减少车辆行驶过程中的热积聚,将制动器及轮胎温度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保持车辆良好的制动性能。因而限速器延长了车辆制动器的使用寿命,从而降低了整个行车制动系统的维修保养费用。

 

在国家对道路交通治理的力度越来越多,公民安全出行的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的背景下,先在一定范围试行“车载限速器”的安装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实施以上措施,政府特别是在选用不同厂家的产品上应该通过公开招标,分析不同产品质量和价格的性价比,真正让好得想法产生好得结果,让车主和社会共同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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