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传恒 潍坊市政协副主席 九三学社潍坊市委主委
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为新时代农业农村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作为农业大省,我省应紧紧围绕走在前列的目标要求,着力解决好突出问题,夯实基础、创新举措,谱写乡村振兴新篇章。为此,建议: 一、夯实组织基础,让农村有人办事。目前,农村带头致富能人不多,村“两委”成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高,带富能力有限,缺乏活力和开拓创新精神;许多有能力的年轻人不愿在村里干事,不愿长期扎根农村。另外,村干部考核管理机制不够完善,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机制,影响了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应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和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党支部书记和“两委”班子,为村级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完善村级党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承担,解除后顾之忧;强化完善激励机制,将村“两委”干部的干事成效、任期目标承诺的完成情况与奖惩直接挂钩,激发履职尽责、干事创业的激情,让人才“愿意来、留得住、干得好”。 二、夯实发展基础,让产业带人致富。虽然我省农业品牌影响力较大,但农产品深加工能力不强,附加值较低,高端产品少。各类合作社发展规范化程度不高,管理服务不到位,辐射带动力有限,农民增收致富很大程度上依靠自产自销。“产业兴旺”和“生活富裕”相辅相成,唯有大力发展产业,才能带动群众发家致富。应因地制宜围绕土地做文章,通过大力培育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小镇、建设现代农业园区等模式和路径,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突出农业品牌建设,大力发展“互联网+农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竞争力。因地、因村综合施策,制定好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完善产业链条,提高规模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三、夯实集体经济基础,让集体有钱办事。我省村集体收入主要以集体资产的出租出让为主,缺乏产业支撑,没有长期稳定的收入,并且部分村在前两次家庭联产承包分配时,已把集体土地分配殆尽,失去了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物质基础。大部分村负担沉重,特别是集体收入比较少的村和“空壳村”,基本靠财政转移支付来维持运转。应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摸清家底,盘活集体资源,逐步增加集体收入。推动农村新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村“两委”领办合作社扶持力度,为农民提供有效服务,在促进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逐步壮大村集体经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试行工商企业包靠美丽乡村建设,破解农村发展难题。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创新农村专属金融产品,发行专项债券、专项贷款等金融产品,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通过提升村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水平,让村集体有能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四、夯实生态基础,让乡村美丽宜居。由于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不足,大部分镇村管网仍不配套不完善,农村生活污水还未得到有效收集处理;部分乡镇建设的农业废弃物暂存点、填埋场未得到有效利用,大棚垃圾、农作物秸秆等季节性乱倾乱倒现象难以杜绝;化肥、农药使用量大等农业面源污染问题仍然存在。应结合我省农村改厕等“七改”工程实施,在保证财政投入的同时,探索农民筹资酬劳、PPP市场化运作等模式,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发展绿色农业有机结合,以现代农业科技为支撑,实施种苗选育、土壤改良、绿色种植、标准化生产、智慧化营销,达到农业增收和环境改善的双赢效果。加强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让秸秆、残膜、畜禽粪污等变废为宝,打造循环农业产业链。 五、夯实群众基础,让村民成为主角。农村精神文明的发展和其他领域发展的不平衡、不协调问题日益突出,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赡养老人、失信失德等现象时有发生,部分群众法治观念淡薄,信权不信法,信访不信法,矛盾多发易发,影响社会稳定。应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建立“以村为主、人人参与”的监管机制,推行“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管理办法,努力实现乡风文明。充分挖掘乡土文化,彰显地域特色,重拾乡村自信。培育群众法治意识、法治理念、法治精神,提升群众的法治信仰和道德自觉,做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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